光明與愛德
1小子乎、吾作是書、欲爾等勿犯罪耳。然即使不幸獲罪、則吾人在聖父臺前、自有恩保代為贖罪、即聖者耶穌基督是已。
2基督者、贖罪之犧牲、不僅贖吾人之罪、亦贖全世人類之罪也。2:2 見致羅馬人書第三章第二十五節。第八章第三節。及致希伯來人書第八章第十一節。
3然吾人將何以證明已與之相識乎?亦惟守其誡命而已矣。
4人若自言與之相識、而不守其誡命、是為誑者、而無真理存乎其衷。
5惟篤踐其道者、方能切身體認天主之愛德、漸達圓融純熟之境、此亦所以證吾人實與天主相契也。
6人若自言止乎天主、則亦宜行天主之所行矣。
7愛友乎、吾茲所書、非新誡命、乃爾等自始所受之舊誡命、亦即爾等素聞之道也。
8雖然、吾所書者、亦可謂之新誡命、主所體認、亦爾等所體認者也。蓋暗昧寖消、而真光已著矣。
9凡人自言處光明中、而猶嫉惡其兄弟者、則依然未脫暗昧之域也。
10惟愛其兄弟者、方為處於光明、而其心中罪根已除、
11反之、嫉惡其兄弟者、實仍處於暗昧、行於暗昧、而茫然不知其所向;蓋其心目已為暗昧所蒙、而失其視覺矣。
青年乎、吾致書於爾、蓋爾已克服元兇矣。(元兇即魔鬼)
14小子乎、吾報爾嘉音、蓋爾已識天父矣。父老乎、吾報爾嘉音、蓋爾已與元始永生之主相識矣。
青年乎、吾報爾嘉音、蓋爾年富力強、且有天主聖道常寓爾衷而爾已克服元兇矣。
15毋戀世俗世物;人若戀世、安得有愛慕天父之情、存乎其心。
16蓋世間所有、不外物欲聲色、榮華富貴。凡此皆非本乎天父、乃本乎人世。
17而人世及其所貪圖者、皆暫而不久、俯仰之間、已為陳跡。惟有遵行天主聖意之人、可大可久、永古長存。
18小子乎、末日至矣。夫反基督之必臨、爾所夙聞也。今反基督2:18 「反基督」見馬竇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二十四節、及馬爾谷福音第十三章第二十二節。果已蠭起並作吾是以知末日之已至也。
19此輩雖自吾儕中出、然自始非吾道中人;若真屬吾道中人、則應始終與吾儕相偕;今若輩半途而廢、與我分道、則其本非吾道中人、彰彰明矣。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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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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