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 求神彰显公义
何启明

经文:诗篇58篇

1(大卫的金诗。交给圣咏团长,曲调用「休要毁坏」。)你们缄默不语,真合公义吗?你们审判世人,岂按正直吗?2不然!你们心中作恶,量出你们在地上手中的残暴。3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就走错路,说谎话。

4他们的毒气好像蛇的毒气,他们好像聋的毒蛇塞住耳朵,5听不见弄蛇者的声音,也听不见魔术师的咒语。6神啊,求你敲碎他们口中的牙!耶和华啊,求你敲掉少壮狮子的大牙!7愿他们消灭,如急流的水一般;他们瞄准射箭的时候,箭头仿佛折断。8愿他们像蜗牛腐烂消失,又像妇人流掉的胎儿,未见天日。9你们用荆棘烧火,锅还未热,神就用旋风把未烧着的和已烧着的一齐刮去。10义人见仇敌遭报就欢喜,他要在恶人的血中洗脚。11因此,人必说:「义人诚然有善报,在地上果然有施行审判的神!」

一百五十篇诗篇中有几首是属于咒诅诗类别,其中包括第六、二十五、六十九、八十三、一零九篇、一三七篇及今天灵修默想的第五十八篇。当信徒读到这篇诗时,或许心里会感到不安、难以启齿,甚至不想继续读下去。尤其是读到第六至第九节时,诗人祈求神施行审判的话语是何等严厉、苛刻和凉薄,与新约爱人如己、无限宽恕的道理格格不入,甚至是背道而驰。神学家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谈及此诗时,认为没有一个基督徒可以无视自己也是有罪之身,而胆敢将这篇诗作为自己的祷文。他认为惟有无罪的基督、全然公义的耶稣才有资格将这首诗作为他的祷文。简言之,咒诅诗不应出于我们的口。

历代教会对咒诅诗持有不同的立场与评价。圣公会将它摒弃于经课及公祷文之外;有教会接受它属于正典的一部份,但与新约的教训格格不入;有的认同它的价值,认为是灵性低落的信徒的负面情绪达至极点境界的发泄;有认为咒诅诗只是针带罪,而非针对人;更有认为诗人并非出自个人恩怨,而是对罪与不义的零容忍,是合情合理又合宜的适切回应。

我们研读这篇诗时要留意,诗人面对的是在社会中占有绝对权力的掌权者。《新译本》《吕振中译本》《思高译本》将「你们」(1a节)均视为在上的掌权者而非指「世人」(《和合本》)。拥有公权力的人本应要按正直公义作审判,但他们的心是邪恶,「而是在地上以手秤出强暴的」(2b节)《吕振中译本》。诗人指出在上掌权者的卑劣行为和残忍无情的手段,诗人在一个无助、无奈及无望的情况下,向神控诉在上滥用权力的人。诗人以两种方式详述恶人的本性,首先,他们一出生就是恶的、是远离神的,他们心中没有良善或改变的可能,他们「一出母胎就走错路」(3节) 。第二,诗人用「蛇的毒气」(4节)形容他们凶险到失却了人性。恶人像有毒的虺蛇一样危险,当驯蛇师触摸操弄它们时,却被它反咬一口。这些恶人对神、公义、与穷乏困苦人的呼求充耳不闻,毫无反应。

诗人在受尽压迫、极度痛苦及有冤无处诉的情况下向神呼求。他用了六幅绘影绘声的图画表达他对恶人的祈愿。第一,他求神拔掉他们的牙,使他们像没有牙齿的狮子。第二,诗人祈愿恶人像水渗进龟裂的泥土里,消失得无影无踪(7a节)。第三,他祈求神除掉他们一切的防御,像折断的箭(7b节)。第四,他希望恶人像蜗牛,它们走过之处只留下黏液的痕迹,稍踪即逝(8a节)。第五,恶人「又像妇人流掉的胎儿,未见天日」(8b节)。蜗牛与堕落的胎的共同点是未见天日,太阳一出,蜗牛蠕动留下的黏液就消失了,夭折的婴孩也永远无法看见白昼的光。简言之,诗人期望恶人灭亡。第六,他们烧的饭却被旋风刮走(9节),即他们的计谋无法持久,必被神焚烧的烈火毁灭。

诗人说出以上咒诅的话,但是他将复仇的主权交在神的手中,他没有用自己的方法或手段去处理恶人,他更没有能力去做。他只有向神申冤,由神来定夺。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9)。诗人咒诅的话并非单是怒气得到发泄,而是对神公义的执着。他要求的并非报仇雪恨,而是神的公义得以彰显。他深信神的公义最终得到彰显,恶人必遭到应有的报应。恶人将会被杀个片甲不留、血流成河,而属胜方的义人,则能踹踏在恶人的鲜血中。「在恶人的血中洗脚」(10b节)并非享受恶人之死的可布画面,而是分享神胜过恶人的喜乐。

思想:

活在一个不公义、受到种种压迫的社会里,有权位者利用法律来箝制人民。你会像诗人慷慨激昂地向神咒诅暴君,抑或只会忍气吞声、耸耸肩不过问,或保持外交式的沉默?让我们一起聆听《我的眼晴已经看见》(Mines eye have seen the glory)作为我们向神的祈盼。

(诗歌可于Youtube搜寻「我的眼晴已经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