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 是因律法的行为或是因听信福音呢?
梁国权

经文:加拉太书三1-6

1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现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2这是我惟一要问你们的:你们领受了圣灵,是因律法的行为或是因听信福音呢?3你们既然以圣灵开始,如今竟要以肉身终结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4你们受这么多的苦都是徒然的吗?如果真是徒然的,5那么,上帝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是因律法的行为或是因听信福音呢?6正如亚伯拉罕「信了上帝,这就算他为义」。

保罗在第1节责备加拉太人无知后,接着在第2节质问他们。这质问也带着责备的语气。第2节上半节是句子的主句,直译是「我想从你们那里知道的只有一件事」。这惟一的一件事就是下半节。直译是「你们接受了圣灵,是因着律法的行为,还是因着信心的聆听呢?」「律法的行为」就是遵行律法的行为;「信心的聆听」就是以信心接受所听到的信息。而加拉太人听到的信息,按上文就是第1节「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道理」。问句的答案不用思索而得,因为这是他们经历过的事情。他们领受了圣灵完全是因为以信心接受所听到的信息,跟遵守律法完全无关。

3节和和本是「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两个动词「入门」和「成全」,在腓立比书一章6节也同时出现,该处所讲述是神对腓立比人的救恩。把第2节跟第3节连起来,意思就是加拉太人既然是以信心接受所听到的信息,因此领受了圣灵,开始了基督徒的新生命,也就是开始了神在他们生命中的工作,他们怎么现今竟然企图以肉体的行为,即接受割礼、遵行律法,来完成神在他们生命中的工作呢?他们竟然蠢到这个地步吗?

由于上下文都在讲述加拉太人经历圣灵的工作,因此,第4节「你们受苦如此之多」可译作「你们经历了这么多」(参新汉语译注),表示他们有这么多正面的经历。保罗接着以问句责备他们「都是徒然的吗?」

5节和合本「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并不是一句完整的句子。「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神)」是句子的主词。我们需要为句子补上「动词」之后,才能接着问「是因律法的行为或是因听信福音呢?」和修本把整节经文稍作改动,把意思译了出来,「那么,神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是因律法的行为或是因听信福音呢?」(参新译本、新汉语)预期的答案再一次是因为「信心的聆听」,跟「律法的行为」无关。

最后,「加拉太人领受圣灵并持续经历圣灵的工作,乃是因为他们相信福音」的这经历,「就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第6节)一样。

思想:

在父神旨意下的救恩乃是由信心开始,由信心完成,完全与行为无关。这不是说我们不必注重行为,只是我们不能靠行为得救。然而,一生持守所信,坚持到底,也不是一件易事。弟兄姊妹切勿掉以轻心。

加拉太人虽然因信领受了圣灵,但也不能避免成为「无知」的人。因此,你也要追求认识真理,避免受人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