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 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梁国权

经文:加拉太书三1-6

1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现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2这是我惟一要问你们的:你们领受了圣灵,是因律法的行为或是因听信福音呢?3你们既然以圣灵开始,如今竟要以肉身终结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4你们受这么多的苦都是徒然的吗?如果真是徒然的,5那么,上帝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是因律法的行为或是因听信福音呢?6正如亚伯拉罕「信了上帝,这就算他为义」。

由今天起我们进入加拉太书本体部分的第二个大段落:教义陈述。三1-6节是第一个小段。(有些圣经译本把第6节视作下一段落的开始。不过第6节应该是属于这个段落的。)

节经文分两段,第1-5节一段,第6节一段。第1-5节主要是问句,保罗一连问了多个修词性问题(即问题并非真的寻求答案,而是发问者藉发问的方式表达他的意思)。按保罗这几条问题的内容,可以分为两类:责备与质问。第1节和第3-4节是责备,责备的焦点是加拉太人无知:「无知的加拉太人哪」(第1节),「你们是这样无知吗」(第3节)。第2节和第5节是质问。质问的焦点都与他们领受圣灵的经历有关,「是因律法的行为或是因听信福音呢?」(和修本)

把第1-5节保罗藉问句所要表达的信息整合起来,就是加拉太人领受圣灵并持续经历圣灵的工作,乃是他们相信福音的结果。而加拉太人这方面的经历,「就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第6节)一样。

第1至第5节,第1节跟第2-5节有一个很明显的不同。第2-5节都提及圣灵。第4节虽然字面上没有圣灵,但「你们受苦如此之多」可译作「你们经历了这么多」(新汉语),指他们经历了许多圣灵的工作。惟独第一节没有提及圣灵,而是提及耶稣基督钉十字架。而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其实就是第2-5节加拉太人借着相信福音而得以领受圣灵的基础。意思是,若耶稣基督没有钉十字架,也就没有基督徒因信称义的福音。

1节是修词性问句,若改为陈述句,意思就是,「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现在你们面前,你们竟然愚蠢到被人迷惑。」这是保罗责备他们的话。至于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是如何活现在加拉太人面前的呢?答案就是借着福音的宣讲。这就是为何第2及第6节均提及加拉太人听信福音。

思想:

因信称义并非冰冷的学说或道理。因信称义之所以能够成为拯救罪人的方法,乃是基于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我不期然想起一首诗歌「耶稣为爱受难」:「来看祂,来看祂,看耶稣为爱受难,看祂身穿紫袍,荆冠戴头上…」。保罗说:「他是爱我,为我舍己」(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