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问: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乃是:虽然那干犯这条诫命的人可以逃避 人的刑罚,但是主我们的上帝绝不容他逃避祂公义的审判。
礼拜三
上帝是慈爱的,祂告诉我们祂的名,叫我们可以呼求,以致得救。祂还以另一种慈爱的方式使用祂的名在我们身上。凡是蒙祂拯救的,祂就让们归在自己的名下。归在上帝的名下,意思是,信徒拥有“上帝的百姓”“上帝的儿女”“基督徒”等名字。能够归在上帝的名下,是一个相当大的特权。请读申命记28:9-10。
申命记28:9 你若谨守耶和华你 神的诫命,遵行他的道,他必照着向你所起的誓,立你作为自己的圣民。
申命记28:10 天下万民见你归在耶和华的名下,就要惧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