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问 礼拜二

第56问: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乃是:虽然那干犯这条诫命的人可以逃避 人的刑罚,但是主我们的上帝绝不容他逃避祂公义的审判。

礼拜二

每个人都应该知道,上帝告诉我们祂的名字,这是祂多么慈爱的作为啊。尤其是,祂把祂的名告诉我们,这样我们可以用祂的名呼求祂,好使我们得救。我们都应该为着上帝启示我们祂的名而感恩。我们应该尊敬祂的名。不过,有很多人根本一点也不尊重上帝和祂的名。很多人滥用上帝的名,当发生这样事的时候,也没有多少人在意。上帝是慈爱的,祂给那些滥用祂名的人降下祸患,要提醒他们注意。祂让这些事情临到,要叫人转回尊重祂。往往,人们却拒绝悔改,反倒更加不尊重上帝的名。请读启示录16:8-9

启示录16:8 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火烤人。

启示录16:9 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 神之名,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 神。

这些人越是顽梗不悔改,上帝就为他们积蓄更重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