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 亞當和夏娃被趕出伊甸園
曾錫華

經文:創世記三20-24

20那人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爲她是眾生之母 。21耶和華神用獸皮做衣服給亞當和他的妻子穿。22耶和華神說:「看哪,那人已經像我們中間的一個,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又伸手摘生命樹所出的來吃,就永遠活着。」23耶和華神就驅逐他出伊甸園,使他耕種土地,他原是從土地裏被取出來的。24耶和華神把那人趕出去,就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創世記第三章記載了上帝對罪的審判和宣告,我們今天所讀的經文,創世記三章20-24節,就記述了始祖亞當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園的經過。

創世記三章20-21

第20節是女人第一次被稱爲「夏娃」(「女人」,1:27;「幫手」,2:18 ;),亞當給妻子起名爲「夏娃」,因她是「眾生之母」,就是生命的給予者的意思,那時夏娃仍未生育兒女,所以亞當這行動是對上帝應許預備救主的信心迴應。

因着亞當爲妻子起名所表達的信心,創造主在第21節就以「獸皮做衣服給亞當和他的妻子穿」來解決他們赤身露體的問題,因爲人犯罪之後就需要衣服的遮蓋。罪對人第一個作用就是打開了人的心眼,叫亞當和夏娃看見自己是赤身露體的。他們的迴應就是用無花果葉爲自己製造衣服,希望能遮蓋自己的羞恥,但人所造的卻不足以解決人的問題(弗二章8-9節)。

從人類始祖開始,人就嘗試用不同的方法來解決罪所帶來的羞恥及恐懼,例如人會用善行或宗教禮儀來遮蓋自己的罪和羞恥,但這些也像無花果葉造的衣服一樣,在上帝的眼中是不足夠也無用的(羅二章28-29節),因爲這些只能改變人的外表及行爲,卻不能改變人的心。

最後上帝殺了一隻動物,並用它的皮來造衣服,爲人預備了所需的遮蓋(21節)。爲了亞當和夏娃能得着遮蓋,一隻動物必須死,才能解決人犯罪所帶來的問題。殺死了一隻動物來解決人犯罪的行動,預表基督代罪受死和代贖「稱義」的真理。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不是因自己的罪,乃是爲世人的罪,叫一切相信祂的,罪得赦免。正如希伯來書九章22節說:「按着律法,幾乎每樣東西都是用血潔淨的;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所以只有基督的救恩才能拯救人,解決人罪的問題。

今天世上有兩種不同的信仰,第一種是人自己創立的信仰,就像人穿上無花果葉所造的衣裳來見上帝一樣,結果就是不蒙悅納。第二種就是上帝所預備的代贖羔羊耶穌基督,罪人唯有憑信心接受耶穌基督所賜的救恩,人的罪才得赦免,得以進入天家。

創世記三章22-24 節記述了人被逐出伊甸園的故事,是罪令人類被逐出伊甸園和遠離生命之源。離開伊甸園表示什麼?就是一個沒有上帝同在的人生!罪令我們與上帝分離、隔絕,上帝是聖潔無罪的,因此有罪的人必須遠離祂。當始祖活在無罪的伊甸園中,他們可以親近上帝,並從生命之源得着永恆的生命;但當他們被趕出伊甸園之後,男人要勞苦終日才能得食,女人也要經歷生產之苦,最後他們都要面對死亡,歸回塵土。

創世記三章22節提到的「生命樹」,正如其名,人若「伸手摘生命樹所出的來吃,就永遠活着。」,但對已被罪所污染的始祖來說,這並非祝福,乃是咒詛。因始祖已經吃了「分辨善惡」果子,他們的生命已經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因此「永遠活着」就是永遠活在罪所管轄的生命之中,在罪所管轄的處境下生活,人過的是生不如死、行屍走肉般的生活。人必需經過實在的「死亡」與復活才能從罪中得着釋放。

思想:

當人遇到問題,我們通常會想盡辦法去「遮掩」和逃避,但上帝的解決方法纔是有效,一勞永逸地把問題處理妥當。你願意順服上帝的方法,就是聖經的教導去面對自己的過犯和虧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