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 暫作他們的聖所
高銘謙

以西結書十一14-17

14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15「人子啊,耶路撒冷的居民對你的兄弟、你的本家、你的親屬、以色列全家所有的人說:『你們遠離耶和華吧!這地是賜給我們爲業的。』16所以你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雖將以色列全家遠遠流放到列國,使他們分散在列邦,我卻要在他們所到的列邦,暫時作他們的聖所。』17你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萬民中召集你們,從分散的列邦中聚集你們,又將以色列地賜給你們。』

十一章3節提到領袖們相信虛幻的言語,認爲耶路撒冷城是保護他們的鍋,而他們是保存在內的肉,這說明他們不需要倚靠神的同在,也能有信心確保自己平安。不過,他們卻同時對那些在主前597年被擄到巴比倫的人說:「你們遠離耶和華吧!這地是賜給我們爲業的。」(15節),意思是,神一定會同在於迦南地中,神在耶路撒冷的同在不會改變,他們相信「錫安不會毀滅論」(Zion invincibility),無論他們的道德水平如何,神也必不會離開他們。這樣,他們認爲神只是耶路撒冷的本土神(local God),而不是無處不在的普世性的神(global God)。

可是,神給以西結的信息卻要顛覆了以上的觀念,指出雖然被擄的以色列全家流散在巴比倫及列國當中,神卻要親自到達他們所到之處,暫作他們的聖所(16節),在沒有聖殿、沒有城牆及沒有獻祭的流放世界中,神要親自成爲他們敬拜的場所(聖所),以致被擄的羣體不需要聖殿及獻祭系統,也能經驗神的同在。諷刺的是,就算耶路撒冷有聖殿與獻祭系統,但神的榮耀卻離開了那裏;而流散者沒有聖殿及獻祭系統,但神的榮耀卻與他們同在,成爲他們的聖所。原來,神與人之間的關係不一定需要固有的儀節來建立的。相反,神人之間直接而沒有距離的相遇,竟然在以色列民成爲被擄與流散的蟻民時而經歷到的。

16節提到「暫時」一字可解作範圍的大小(小聖所)、時間的長短(短時間),或體驗濃烈的程度(有限的同在)等等,這三個可能的解釋都說明被擄只是暫時的安排,是短期的應急,神應許日後這些分散在列邦的以色列民要被聚集迴歸以色列地(17節),這是要應驗申命記的應許(申三十一1-7)。這樣,「暫時作他們聖所」(16節)的信息爲被擄的以色列民帶來兩個應許:(1)神要與流散的人同在,成爲他們敬拜的中心,作他們的聖所;(2)神作聖所的安排只是暫時,日後他們必會迴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所。這兩點,便是以西結的福音。

思想:

我們的一生就如被擄之人生活在寄居之地,世界各處的人都經歷流散與失喪——到處都是戰爭、地震、疫症、饑荒與逼害,可是人還是留戀類似聖殿的偉大建築物,卻對真正神同在的恩典沒有興趣。然而,耶和華看見人的流離,祂卻願意一同成爲流離的,好與那些流離沒有居所的被擄者同在,成爲他們的聖所,而人所需要的,有時並非金錢與名利的得失,而是在風雨飄搖中的同行與守候,而神就是那位默默守護流離者的神,應許這流離的光景只是「暫時」,那永恆的家鄉纔是我們的終點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