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 戰勝仇敵的耶和華
高銘謙

經文:賽六十三1-6

1這從以東的波斯拉來,穿紅衣服,裝扮華美,能力廣大,大步向前邁進的是誰呢?就是我,憑公義說話,以大能施行拯救的。2你為何以紅色裝扮?你的衣服為何像踹醡酒池的人呢?3我獨自踹醡酒池,萬民中並無一人與我同在。我發怒,將他們踹下,發烈怒將他們踐踏。他們的血濺在我的衣服上,玷污了我一切的衣裳。4因為報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贖我民之年已經來到。5我仰望,見無人幫助;我詫異,竟無人扶持。因此,我的膀臂為我施行拯救;我的烈怒將我扶持。6我發怒,踹下眾民;發烈怒,使他們喝醉,又將他們的血倒在地上。

以賽亞書六十三章1-6節是一段記載耶和華作為「神聖戰士」(Divine Warrior)的經文,說明耶和華必會除滅所有罪惡及惡人,為他們所曾欺壓的對象報仇,並且最終耶和華一定大勝。

經文以守望者的問題作開始,這守望者在望樓上遠望,有穿紅衣服的從以東而來,便詢問這是誰(1節),當這個體再走近時,守望者看見這近前來的衣服染紅,便進一步詢問為何會這樣(2節),原來,這由以東來的便是耶和華本身,耶和華因為在以東殺戮了惡人,惡人的血染上了祂的衣服,這便是「神聖戰士」的形象。到底我們如何理解這形象?

首先,經文提到的以東其實並非指真正的以東,而是一個邪惡國家的象徵,象徵那些不公不義的政權與惡人,而當中提到的波斯拉便是以東的首都(1節),代表耶和華的殺戮深入到邪惡勢力的中心,由根本進入除滅,是一種徹底性的殺戮。1節也同時指出耶和華是藉公義說話,這不但代表神說話的內容有公義,祂說話的方式及手法也是依循公義的準則,並且這殺戮惡人的行為是一種施行拯救的行為,代表耶和華不是隻為審判惡人而殺戮,祂的殺戮及刑罰是為了拯救被欺壓的人。這樣,耶和華進行殺戮是公義的,也是為了拯救被欺壓的人。

然而,耶和華作為「神聖戰士」是一項孤獨的任務,3節指出萬民中沒有一人與神同在,祂獨自踹榨酒池,祂的殺戮猶如孤行的戰士被眾多被殺的惡人之血染上衣服一樣,5節指出,耶和華見被欺壓的人無人幫助、也無人扶持便詫異,所以祂唯有獨自以祂的膀臂施行拯救。為何耶和華只能獨自成為「神聖戰士」?一來是因為當時沒有人願意幫助被欺壓者,為他們申冤,二來只有耶和華纔有報仇的能力與計劃(4節),世上沒有任何人可以說自己能報仇,而律法也說明人自己不可以報仇(利十九18),免得人與人之間進行無休止的報復。因此,「神聖戰士」只能孤獨地履行祂的任務,只有神纔是終極的審判者,也只有祂纔可以對罪惡及惡人進行最公義及最公平的刑罰。一旦耶和華成為「神聖戰士」,祂便有必勝的把握,讓報應臨到惡人身上。

思想:

表面上這段經文很殘忍,但它其實是用當時人明白的圖像來說明耶和華作為「神聖戰士」的重要,說明福音就是真正的惡人(用以東作象徵)會受到刑罰,而受欺壓的人可以因為惡人的刑罰而得到真正的申冤,這便是公義的臨到。而我們也預備好接受神的審判,以祂認為惡的事為惡,並認清犯罪的後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