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 公義的錫安
高銘謙

經文:賽六十二1-3

1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把燃燒。2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你必得新的名字,是耶和華親口起的。3你在耶和華的手中成為華冠,在你神的掌上成為冠冕。

以賽亞書六十二章算是第三以賽亞的中心部分,而它在1-3節當中總結了第三以賽亞關於錫安的神學。「錫安」這個名稱當然是指耶路撒冷,但它卻同時被用來作更多的神學想像,而在以賽亞書當中,「錫安」被概念化成為耶和華在地上終末性的管治,公平與公義能夠在錫安城內得到終極的實踐,當中再沒有任何欺壓的事,而且所有當中的百姓都是公義的後代,彼此和平共處,列國列邦都前來錫安尋求律法與公義,放下國與國的戰爭,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有救贖主在錫安作王,祂以慈愛與公義管治這城,並且以祂的榮耀與祂的子民同在。因此,錫安的公義並非以人民的準則來定的公義,而是一種神學性的公義,就是以耶和華在律法所定的準則作公義的管治,以致最終人類能和平及喜樂地共處,所有惡人得到應有的報應。

六十二章1-3節總結了以上提到的「錫安」概念。1節指出耶和華有忍耐恆久的心,一直為到錫安及耶路撒冷不靜默及不安寧,直到錫安的公義和光發出,這代表耶和華有決心要不斷又不斷地呼召先知,來向錫安及耶路撒冷說話,以致錫安不會靜默及安寧。耶和華拒絕錫安那種因不公不義而帶來的表面安寧,因為這樣的安寧建基在欺壓及強暴之上,神叫錫安不得安寧,就是要人不可忘記公義還未來到,對公義的呼求及爭取還未能停止。2節說明這公義的爭取必須得到列國列王的認知,他們最終要看見錫安有公義與神的榮耀。3節說明瞭對先知的鼓勵,先知在耶和華手中要成為華冠,成為神掌上的冠冕。先知的任務在不公義的世代中有可能充滿挑戰,但他會成為神的掌上明珠,他的價值並不是由聽眾的反應來定義,而是由神的確立與呼召所定義,只要先知一生都追求公義,直到錫安能看見公義為止。耶和華在歷世歷代都呼召先知,使錫安不安寧,這不是因為神恨錫安,反而是因為神太愛錫安,期望錫安能因聆聽先知的話而悔改。

思想:

我們是否與先知一樣按照耶和華對錫安的熱心去爭取公義的臨到?還是我們看見社會的貧窮及欺壓問題便視而不見?福音豈只是為人上天堂得永生,它更是我們的生活方式,就是愛鄰舍如同自己的生活方式。當我們配合耶和華對公義的熱心,那麼終有一天我們會看見公義的實現,並成為列國列邦的祝福,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