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弗所書 2: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2:39
    蓋此恩許、原為爾曹、為爾子孫、以及我天主所召遠方之人也。』
  • 歌羅西書 1:20-22
    而天地萬物、皆藉基督咸得與天主重相契合、而歸於太和;而其所以致此太和者、則十字架上所流之寶血耳。爾等前因惡業向與天主睽隔;今則藉基督之死、托基督之身、而得與之融融洩洩、重相契合矣。基督且欲使爾等純潔無疵、無可指摘、而獻之於天主之前;
  • 以賽亞書 57:19
  • 使徒行傳 26:18
    欲汝啟眾民萬邦之目、使自黑暗轉向光明、脫沙殫之掌握而歸依天主、俾以信予之故、而獲罪赦、與一切因信成聖者同嗣洪基。」
  • 以弗所書 2:19-22
    因此、爾等已不復為外人或賓旅、爾等與諸聖同為天國之公民、聖宅之家人。此聖宅、以宗徒先知為基、而有耶穌基督親充隅石;石上廣廈、經營正殷、結構日精、而規模日宏、駸駸乎將因主而成為聖殿矣。爾等亦為此廣廈之一部、聖神所建於同一隅石之上、以供天主之居停者也。
  • 歌羅西書 1:13-14
    拔吾人於暗冥之域、而躋吾人於其愛子之國。愛子者、即吾人所賴以蒙贖、恃以脫罪者也。
  • 以賽亞書 43:6
  • 羅馬書 3:23-30
    舉世莫非罪人、固未有能懷天主之明德者也。故人之稱義、惟憑耶穌基督之救贖;此實天主之慈恩、不勞而獲者也。蓋天主使耶穌為贖罪而犧牲、俾信賴其聖血者得蒙赦宥、亦所以彰其正義耳。吾人賴天主之寬容、宿罪全銷、重負頓釋。於是天主之正義、昌明於斯世。是天主使吾人信耶穌而成義、亦所以自彰其義也。然則吾人復何所誇?實無所誇也。尚憑何法?其憑事功之法乎?非也!乃憑立信之法耳。蓋人惟憑信德而稱義、初無與於法內之事功;此吾所深信不疑者也。夫天主豈僅猶太人之天主、而非列邦之天主乎?固亦列邦之天主也。蓋天主惟一;其稱受割者為義、以信德;其稱未割者為義、亦以信德。
  • 以弗所書 2:16-17
    更以此融成一體之二族、與天主協和於十字架上。十字架者、所以消滅一切敵對之意也。夫基督之來、為傳佈和平之福音。當時爾等在遐、我等在邇、其得親聆斯音則一也。
  • 以弗所書 3:5-8
    自有世以來、斯玄妙之旨、未曾啟迪於人。今則已因聖神而明示其諸聖宗徒、及先知先覺之人矣。斯旨無他、即因福音之傳、而萬邦之人、已得於基督耶穌庇蔭之下、同為嗣子、融成一體、共享恩諾是已。天主運用其大能、賜我恩寵、令我得供役於福音。夫我乃諸聖中之至微者、竟亦蒙此殊恩、得在異邦人中弘宣基督不可思議之厚澤、
  • 啟示錄 5:9
    諸老合奏新歌一曲、其詞曰:誰堪受其書而啟其緘兮、惟爾具斯大德、爾曾自獻為犧牲兮、流爾寶血;贖元元於各種各族兮、萬邦重譯;俾翕然歸返乎天主兮、以成神國;
  • 以弗所書 2:12
    爾應恆念昔時爾本與基督相隔、處於義塞社會之外、於盟約恩諾為局外人、在世無所仰望、不識天主。
  • 哥林多後書 5:17
    凡處於基督懷中者皆為再造之人;舊事已逝、萬象更新;
  • 哥林多前書 6:11
    爾中以前亦有屬此類者、今則已賴吾主耶穌基督之名及天主聖神之恩、而洗滌夙穢且受聖而復義矣。
  • 以弗所書 1:7
    吾人托庇聖子、仰賴寶血、得蒙拯贖、滌除夙穢;實憑天主之豐恩厚澤。
  • 詩篇 22:7
    謇予乃蚯蚓而非人兮。為萬民所唾棄而受天下之垢。
  • 哥林多後書 5:20-21
    是則吾儕代表基督、而為天主之星使、不啻天主假吾儕之口而作勸勉焉。因此、吾儕代表基督、剴切求爾、速與天主重歡。夫以毫無罪孽之基督、天主竟使其為吾人之故、成為罪孽、亦欲令吾人因基督之功、而成天主之正義云耳。
  • 使徒行傳 15:14
    『兄弟請聽吾言!西門頃言天主夙已垂顧異邦、選取其民、歸依聖名。
  • 彼得前書 3:18
    蓋基督亦曾為眾人之罪而死矣。彼以義者之身、而為諸不義者舍命、欲引吾人歸順天主耳。然彼之肉身雖被處死、而其神靈則生、
  • 羅馬書 5:9-10
    且吾人賴基督之聖血、既得赦罪而成義、不更能賴之以望免刑乎?當時吾人尚為天主之悖逆、且得緣其聖子之死、而與天主重相契合、今既重相契合、不更能緣其永生、而承無疆之休乎?
  • 耶利米書 16:19
  • 羅馬書 15:8-12
    吾謂基督之成為受割禮者之僕役、所以實踐天主所許於列祖之恩諾、而彰天主之至誠也。亦欲使異邦人民、感荷天主洪恩、而心歌腹詠焉。經云:『欲在萬民前、鼓琴詠爾名。』又云:『願爾萬邦民、咸同義塞樂。』又云:『萬邦共稱主、億兆齊頌美。』而意灑雅書亦曰:『葉瑟之根苗、掘興治萬邦;萬邦所依恃生靈所仰望。』
  • 加拉太書 3:28
    故無論猶太人也、希臘人也、奴也主也、男也女也、悉在基督耶穌之身、融為一體矣。
  • 詩篇 73:27
    背主必淪亡。哀哉諸不淑。
  • 以賽亞書 60:9
  • 以賽亞書 24:15-16
  • 以賽亞書 60:4
  • 以賽亞書 11:10
  • 以賽亞書 49:12
  • 哥林多前書 1:30
    爾等得優遊於耶穌基督之中、天主之恩也;而耶穌基督實已成為吾人之智慧、正義、聖德、與救贖矣。
  • 希伯來書 9:18
    因此之故、即舊約之成立、亦未始無血。
  • 以賽亞書 66:19
  • 使徒行傳 22:21
    眾聞彼陳述至此、高呼曰:『此人實無可生之理、地所不載、盍共除之!』
  • 羅馬書 8:1
    凡心與耶穌基督相契合者、無所為罪;
  • 彼得前書 1:18-19
    應知爾等之得脫於習俗之羈絆其贖價非屬可朽之金銀、乃為基督之寶血。基督乃無玷無染之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