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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死人復活的神蹟 (上) - 爾道自建

11月20日 死人復活的神蹟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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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道自建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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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路加福音7: 11-17

11 過了不久,耶穌往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因,他的門徒和一大羣人與他同行。 12 當他走近城門時,有一個死人被擡出來。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而他母親又是寡婦。城裏的許多人與她一同送殯。 13 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 14 於是耶穌進前來,按着槓,擡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年輕人,我吩咐你,起來!」 15 那死人就坐了起來,開始說話,耶穌就把他交給他的母親。 16 眾人都驚奇,歸榮耀給上帝,說:「有大先知在我們當中興起了!」 又說:「上帝眷顧了他的百姓!」 17 關於耶穌的這事就傳遍了猶太和周圍地區。

這個神蹟與之前醫病的神蹟可以看作一對,重點是兩個人同時見證耶穌的大能,滿足猶太人兩個見證的需要,亦透過對比相同和差異之處,更立體呈現主耶穌的身份和他拯救的大能。第一,兩個求助的人都落入一個極度無助的處境,因為生病的人與求助者都有着親密的關係,而現今更甚的是一個寡婦要失去的唯一獨生子。第二,主耶穌不單憐憫權高位重的百夫長,同時亦憐憫這位一無所靠的寡婦。第三,這個神蹟的安排與之前的不同,不單是彰顯主耶穌的權能,更指向祂的身份,因為之後接着就是主耶穌與約翰的隔空交流,暗示出自己是誰。第四,這兩個神蹟的主角先是一位男子,後是一位女士,說明主耶穌施行拯救沒有性別的差異,亦沒有地位高低之分。

經文開始短短几句就帶出一個悲悽的場面,是白頭人送黑頭人,走出城門,預備將獨生子埋葬。這白頭人是一個寡婦,可能是作者重述這個神蹟的時候,已經掌握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亦可能是簡單觀察到送殯的隊伍中沒有丈夫,從而斷定其寡婦的身份。在當時父系的社會,寡婦通常沒有地位和經濟能力,屬於當時社會中的低層和被邊緣化的一羣。作者描述有很多人與她一齊送殯,相信想表達的不是她廣交朋友,而是她這痛苦的處境得到很多人的同情。如果人都有這樣的憐憫心,更何況是我們的主呢?所以經文13節描述了主耶穌對她的憐憫,不同上一個神蹟,不等婦人哀求,耶穌就主動提出介入她的哀傷。主耶穌說不要哭,不是沒有同理心,而是他即將要逆轉情況,使人從哀哭到歡笑。如果主耶穌沒有醫治和拯救的能力,這個「不要哭」的命令是殘忍和不近人情的。耶穌施行拯救的行為,在一個猶太人的眼中,是驚嚇的,因為他直接接觸屍體 (15節),違反了律法潔淨的要求,但在憐憫和愛的原則下,這些律法上的要求就顯得次要。耶穌叫這年輕人復活的神蹟中,值得注意的是那人能夠說話,證明他已經復活,此外耶穌是輕描淡寫一句吩咐就叫他活過來 (14節),比起以利亞的努力 (王上17: 21) 或以利沙多次的嘗試 (王下4: 31, 34-35),耶穌的權能是別樹一格的,不在同一個層次。

思考/反省和默想/禱告:(按感動選擇全部或其中一部份)

上次的醫治是當事人主動地憑信心祈求,此次是耶穌這位憐憫的主採取主動,這對你有什麼意義呢?安靜在主面前,呼求他的憐憫,因他是有大能又主動憐憫人的神。

主耶穌說不要哭。你感受主對你內心的呼喚嗎?有時會否覺得我們的神不理解我們,還是主另有高見?放膽將你的哀哭釋放在主面前,並留心主可能對你的迴應,即使沒有,就好好哭一會吧!

不少教會都被看為是中產,在此沒有冒犯任何教會的意思,但這是否代表福音就沒有很多機會傳揚到低下階層或被邊緣化的人羣中?現在為他們禱告,亦效法主的憐憫,幫助這些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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