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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 念恩 - 尔道自建

1月11日 念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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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道自建

202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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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约翰福音五14- 16

第三个「神迹」:医治三十八年病患的人。

人物:三十八年的病患者,耶稣。

14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15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16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因为他在安息日做了这事。

昨天说到犹太人想要杀耶稣,是因为他「犯了安息日」,其实耶稣在这事上不是元凶,因为犯安息日的是那位三十八年病患者,他拿着褥子走动。不过据一些资料显示,共犯也是一样罪行,始终是耶稣叫那患病的人这样做,例如在香港,教唆罪都是共犯一样。

但触动犹太人神经的并不完全是有人犯了安息日,因为就算耶稣「犯了安息日」,最初犹太人都只是逼迫祂而已,没有到要杀他的地步(五16),最后犹太人动杀机要杀耶稣,是因为耶稣说了这句话「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17)这句话表明耶稣称上帝为祂的父,将自己和上帝当作平等。(18

接着的19-47节,就是《约翰福音》首次介绍神迹(标记)的同时用很长的篇幅去阐明这个神迹的意义(头两个神迹都没有这样做,但由第三个神迹「医治三十八年病患者」开始至第七个神迹,便用上这进路了)。

19-47节这一大段的记载其实也是回应《约翰福音》头一个神迹便开始展现的一个很重要的神学,就是主耶稣的来到是「属天上」的,已不是人间看来的「属地上」层次。所以耶稣是以「上帝」的身分和人说话:「于是耶稣回答,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做甚么,惟有看见父所做的,他才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父爱子,将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示给他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给他看,使你们惊讶。父怎样叫死人复活,赐他们生命,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愿赐人生命。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审判的事全交给子,为要使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那位的,就有永生,不至于被定罪,而是已经出死入生了。』」(19-24

当然了,犹太人又怎会承认耶稣是「属天上」的?于是就以祂和上帝同等的罪状要杀死耶稣。

我们又看看这个神迹的主人翁,就是三十八年病患者和耶稣的互动,看看和「属天上」有甚么关连性。

耶稣在这个叙事最后的一句话是:「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五14)最后这个人没有知恩图报,反而立即和耶稣划清界线,向犹太人告密:使他痊愈的是耶稣。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因为他在安息日做了这事。(15-16

首先,这个人患病三十八年,那代表是他的一生了,因为当时的人均寿命不会太高,六十岁都是高寿了。我们不知他患的是甚么病,大部分的释经学者都认为是不良于行,因为第3节显示「里面躺着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许多病人」,而以整段叙事的布局和资料来看,第6节形容他「躺着」,瘸腿的机会是最大,当然,第3节还有「许多病人」的描述,所以是甚么病根本很难下判语。

但肯定的是,他一直只能在圣殿的外围(毕士大池),因为若他是身体残障是不能进入圣殿的,也不可以献祭(《利未记》廿一16-21)。但大家请留意,五14节显示耶稣是在圣殿里遇到他,那代表这时他已被彻底医治了,所以他才能够进入圣殿,甚至可以这样说,他可以重回犹太人的专属群体,引以为傲。那么,我们不难理解到一件事,就是他已不想和耶稣「同伙」,因为只要和耶稣扯上半点关系,他极有可能打回原型,变回一个被犹太人排挤的人。

因此,耶稣在这里的第三句话便益显重要了。

反思:

在神学院的最后一季,早会都会安排神学生讲毕业见证。每次我都引颈以待这个时刻,因为我觉得是他们最真情的时候。

通常去到尾段,他们都会说一连串道谢的话,包括感谢那些帮助过他们的人,生命影响过他们的人,这些都是很值得记念的,也足证他们是念恩的人。念恩是我们作为基督徒一个很重要的功课,就正如犹太的节期,都是以记念上帝洪恩为出发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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