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 我就当面反对他
梁国权

经文:加拉太书二11

11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为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反对他。

今天我们来到加拉太书「历史辩证」部分的最后一段(二11-21)。我们也将会在这一段,开始触及教义的讨论。让我们在进入这一段落之前,先回顾一下上文。

保罗在一11-12作了一个宣称,他所传的福音乃直接来自神的启示,是神把耶稣基督启示给他的。

他作了这宣称后,他有需要为这宣称给予理由来支持。首先,他提醒加拉太人他从前在犹太教的时候,是个怎样的人:因为他对祖先的传统热心,他逼迫教会,想要毁灭教会(一13-14)

根据上下文意,他这样说的目的,不是感恩(虽然下文(一15)他也有提到神的恩典),而是要加拉太人明白,像他这样一个敌视教会的人,不可能有人把福音传给他。事实上,把福音启示给他的是神。而神把祂儿子启示给保罗的目的,是叫他把神的儿子传在外邦人中。换言之,保罗接受神的启示的同时,他也接受了神的委派,作一个向外邦人传扬基督福音的使徒。因此,当他领受了福音,也领受了向外邦人传福音的职事之后,他没有寻求任何人的意见或允许,尤其是耶路撒冷的使徒们,他就立刻履行神的托付,到阿拉伯传道(一15-17)。

他归主后第一次上耶路撒冷见使徒,已经是三年后的事(一18-20)。

他离开耶路撒冷后,到他第二次再上耶路撒冷之间,他生活在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传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听见他这改变的信徒,都为神在他身上的工作归荣耀给神(一21-24)。

他第二次上耶路撒冷见使徒是十四年后的事。他这次上去是因为神的启示,上去的目的是要把他一直以来(十四年或以上的时间)所传的福音,向使徒们陈说。我们须知道,保罗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从人学的,也没有经任何人查阅、审批。保罗当然对自己所传的深信不疑,因为那是神启示给他的,怎可能错。但万一耶路撒冷教会的使徒们,对他所传的福音的内容不满意或不同意,信福音的群体就会分裂成两个阵营,这是保罗极不愿意见到的。结果这次会面,使徒们并没有在他所传的福音内容上加添甚么(即他们认同保罗所传的福音),他们更向保罗和巴拿巴伸出右手,大家握手,表示在传福音的事上,彼此分工合作(即他们认同保罗使徒的身份)(二1-10)。

在这握右手表示合作一事之后,发生了保罗在安提阿责备矶法的事件(二11-21)。第11节是这件事的背景。交代了何时、何人和何事。「何事」就是他们握右手表示合作之后,「何人」就是保罗和矶法(下文提名的还有雅各和巴拿巴,但他们不是主角),「何事」就是:矶法「有可责之处」,按下文第就是二章12-13节。保罗「就当面反对他」,按下文就是二章14-21节。

当我们察看整个「历史回顾」的部分,矶法是一个很突出的人物。他在保罗第一次上耶路撒冷时,是保罗要认识的对象,处于较优越的地位。在保罗第二次上耶路撒冷时,他跟保罗握右手表示合作,双方平起平坐。在安提阿事件上,保罗当众责备他,他明显处于下方。

思想:

很多时候,人都说二章11-21节记录了「保罗与矶法在安提阿冲突」(我以前也常常这样说),只是我发现这说法不准确。经文其实没有记录矶法与保罗冲突,经文只记录了保罗责备矶法。矶法是教会内响当当人物,「有名望的人」,「被誉为柱石」,他的沉默,颇堪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