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 士师典范
黎永明博士

士3:7~11│《环球圣经译本》

a7以色列人行耶和华视为恶的事,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而侍奉众巴力和亚舍拉。

8因此,耶和华向以色列人发烈怒,把他们完全交在幼发拉底河流域的亚兰王古珊利萨田手中;以色列人服侍古珊利萨田八年。

9以色列人向耶和华哀求,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拯救他们,他就是迦勒的弟弟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

10耶和华的灵临到他身上,他就治理以色列;他出去作战,耶和华把亚兰王古珊利萨田交在他手中,他的手就胜过了古珊利萨田。

11于是这地太平四十年。后来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死了。

与经结连│解释经文

正文(3:7~16:31)记载十二位士师的事迹。第一位是俄陀聂(3:7~11),他的事迹有以下地特色:

一、全书唯独这里提及以色列人「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3:7)。「忘记」一词最先出现在申命记,然后是士师记三章7节。创世记至民数记及约书亚记都没使用「忘记」一词,作者藉此提醒读者要从申命记理解士师记。申命记教导以色列人不可忘记的事包括:亲眼看见的事(申4:9),神与他们及他们列祖所立的约(4:23、31),神自己(8:11、19),神的命令(26:13)等。「忘记」的相反不是「牢记」,而是因记起而有相应行动。

二、以色列人侍奉众巴力和亚舍拉(3:7),神就要以色列人服侍古珊利萨田八年(3:8);「侍奉」和「服侍」的原文相同。换言之,以色列人侍奉外族神明,耶和华就要他们服侍外族君王,因为君王被视为神明的化身。这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是旧约常见的报应,作者在第一个引言已有伏笔,就是亚多尼比色被犹大支派捉住,砍掉他的大拇指和大脚趾,然后说:「从前有七十个王,手脚的大拇指都被砍掉,在我的桌子底下拾取食物;现在神照着我所行的报应我了。」(1:6~7)「报应」这信息也呼应申命记二十八章「逆者受罚」的观念。

三、「把……交在……手中」出现两次,第一次是神把以色列人交在敌人手中,第二次是神把敌人交在以色列人手中。前者是审判,后者是拯救;前后逆转,表示神掌管一切。


与神与人结连│默想及践行经文

一、审判与拯救都由神掌管,这信息怎样帮助你面对眼前的困难?

二、数算神赐给你的恩典,因为这些恩典,你有什么相应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