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 重新认识十诫(21):生命教育(六)
黎永明博士

申22:1~4│《环球圣经译本》

1「你看见弟兄的牛或羊走失,不可置身事外,一定要牵回来给你的弟兄。

2若你的弟兄不在你附近,或你不知道他是谁,你就要把牲畜牵回家中,留在你那里,等你的弟兄来寻找时还给他。

3对他的驴,你要这样做;对他的衣服,你要这样做;对你弟兄遗失的任何东西,被你捡到的,你都要这样做;你不能够置身事外。

4「你看见弟兄的驴或牛在路上跌倒,不可置身事外,一定要帮助他把牲畜拉起来。

与经结连│解释经文

二十二章1至12节是呼应第六诫「尊重生命」的最后一段,重点是培育优质生命。这段经文可分六段,结构如下:

A 物归原主(22:1~4)   C' 重视别人生命(22:8)

B 男女不可易服(22:5)  B' 耕织不可混杂(22:9~11)

C 捕鸟取雏放母(22:6~7) A' 外衣四边做穗(22:12)

首段(22:1~4)论及物归原主,这段首尾两节重复「你看见」(22:1、4)呼应尾段「你要在自己所披的外袍四角上做穗子」(22:12),因为尾段的条例最早出现在民数记十五章39节「这要作你们的穗子,叫你们一看见就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不跟从自己的心意和眼睛探察,就像你们现在如娼妓那样跟从」。衣服做穗子为要训练子民一看见,就记得耶和华的一切命令,并且遵行;换言之,看见后要有相应行动,这不只是人本精神(守望相助),更是神本精神,学习以神的眼光看事物,谨守祂的命令、典章。这是神子民应有的优质生命。

第二段(22:5)论及男女不可易服,第五段(22:9~11)论及耕织不可混杂,两者的共通点就是不可越界。耕织不可混杂与外衣四边做穗子的作用相同,都是从可见的世界,进到不可见的世界;从物质界线进到非物质(例如:道德)界线。

第三段(22:6~7)要求以色列人只取鸟蛋不取母鸟,因为取去母鸟吃掉,它就不能继续繁殖,生命不能延续;第四段(22:8)要求屋主在屋顶作栏杆免人伤亡。这两段的共通点是,使生命得以延续。


与神与人结连│默想及践行经文

一、以神的眼光看事物,不逾越神设定的界限,你会怎样实践这些教导?

二、信仰群体能做到上述两点,群体更有生命力,这信息对你有什么振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