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發,也不可撕裂衣服;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瀆上帝的聖所,因為上帝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利》21:10-12)
人都知道要入鄉隨俗,人也明白法不責眾。但被上帝選定的祭司,就是他的兒女也要跟着過相應的聖潔的生活。比如觸摸死屍或進入喪家被視為不潔,只有在骨肉之親死的時候,祭司纔可豁免。但對大祭司而言,就連骨肉之親死時都不可使自己沾染。
聖經說:“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利》21:4)。耶穌也說:“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祭司既為上帝的代表,對他們生活的聖潔的要求就高過了一般的人。
今天在祭司的國度裏,我們都享有上帝兒女向上帝自由敬拜,隨時祈求的權利。關乎祭司身體上、儀文上的律法要求,在耶穌基督裏都已成就。但我們千萬不要因此失了對上帝敬畏、少了屬上帝的聖潔;在教會中服事的聖職,也要認認真真交給那些與上帝要求的品格相符的人。
禱告:主啊,幫助我不要隨從世界的風俗;不看你,就會出事,離開你,就會墜落;主啊,幫助我不要隨從心中的喜好;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是一生的功課;主啊,幫助我不要隨從肉體的情慾,沒有什麼罪是小的,再小的罪都是冒犯最大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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