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总要察验甚么是主所喜悦的事。11那暗昧无益的事,不可参与,倒要把这种事揭发出来。12因为,他们暗中所做的,就是连提起来都是可耻的。13凡被光所照明的都显露出来,14因为使一切显露出来的就是光。所以有话说:「你这睡着的人醒过来吧!要从死人中复活,基督要光照你了。」
五10-14基本上是五7-9之延续,再进一步地指出为什么不可以与悖逆的人同伙,跟从他们的生活行为。相反地,我们需要察验甚么是主所喜悦的事。「察验」一词不单是有试验、考察的意思,而且更带有因为经过验证而肯定、接纳的意义。因此不单是指我们要知道主的旨意,更是在行事为人中选择主耶稣基督所喜悦的事。「察验」这个字在保罗的思想中是非常重要的。在罗马书十二2,保罗指出信徒需要在心思意念之中有更新,以察验上帝的旨意,就是那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因此,五10可以说是信徒生命成长的关键。
五11-13指出,信徒不但不可以参与在这些恶事之中,更是要指责和揭发这些事。因为这正是光的作用,在光的照耀之下,一切本来是在黑暗之中的事都会被显露出来。
最后,保罗以一般经文引述的形式作出结论。虽然学者们提出过一些引文出处的可能建议,但是与这里都不是很相似。一些可能的经文如下:
赛廿六19:「你的死人要复活,我的尸首要起来。睡在尘土里的啊,要醒起歌唱!」
赛六十1:「兴起,发光!因为你的光已来到!耶和华的荣光发出照耀着你。」
约拿书一6:「船长到他那里,对他说:『你怎么还在沉睡呢?起来,求告你的神明,或者神明顾念我们,使我们不致灭亡。』」
因为这些经文与这里的差别都不小,因此保罗应该不是直接引述旧约的经文,而可能是引用了一首当时在教会中使用的诗歌,而这诗歌也有可能是受到了赛六十1的启发,甚至是用在洗礼的仪式之中,作为对信徒的提醒。
这句话无论在节拍上,或是在用字上,都充满着迫切的意味,可见信徒需要被提醒,从所处的文化中与未信的人共同参与在暗昧的行为之中起来。因为文化是我们生活所处的场景,我们在这场景之中成长,以致这些文化中的黑暗也自然地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份,成为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事。信徒若不醒悟,这些行为也会渐渐地进入到教会群体中,使我们再不能清楚地分别出对与错、真理与谬误。因此,我们需要积极地察验甚么是主所喜悦的事,实在地经历基督救恩中的复活,行在新生的样式之中。
思想:
- 我们是否仍沉睡在黑暗之中,满足于既有的生活习惯?我们是否愿意将生命更新,追求跟从上帝所喜悦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