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爲自我下了定義,這決定了人生快樂幸福的不可或缺,從這個角度來看,生命是個自我捆綁的過程,我們終其一生都在汲汲營營地追求。或說生命的悲劇是得不着自己所求的,更大的悲劇是得到自己所求的;求之不得至少還存着一線生機,求之而得之後驚覺所得並非所要,心生絕望是必然的現象。
人的捆綁與釋放在乎自己最終所求的是些什麼,生命喜樂與否由本身的所愛來決定。人若愛錯對象會成爲捆綁,愛對了對像是真正的釋放。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曉得是認識,這個認識並非一面之緣,而是愛的投入。
人受到捆綁主因是愛錯了對象,人要誠實地面對自己,這裏有一個簡單的填空:如果我得着了___,我的人生就會幸福美滿。爲了獲取追求的對象我們獻己爲奴,誠如保羅所說:“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做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 (參《羅》6:16)
這個填空的答案不外乎學業、事業或愛情等,把這些當作人生的首要目標肯定會受到捆綁,原來這些都是一種替代,《詩篇》的話再也清楚不過了: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參《詩》16:4)
我曾經被博士帽的光環壓垮,我曾經被創業發財的野心壓榨,我曾經也陷入愛情的網羅,儘管這些追求都被眾人所認可,甚至成爲被世人喝彩的原因,人只有自己經歷過了才能明白,原來是如此騎虎難下的尷尬,心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傷感。
不要以爲這是八股或是說教,或是傳道人的三句不離本行,甚至是基督徒的賣瓜說瓜甜,問題的關鍵全在這裏:我們是被愛上而不自知,信主其實是真愛的覺醒,直到如今,燈火闌珊處的那人還在等候,那人就是主耶穌自己。
愛主和爲主所愛是真正的自由與釋放,掙扎了一輩子,我們終於能自由地做真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