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 新年立志:成爲“債務人”
許萬常

甘迺迪總統說過:“不要問國家能爲你做什麼,要問你能爲國家做什麼。”(編注)這一句話早就成爲老生常談了,引用起來了無新意,不過這倒也不可輕乎,成爲常談的事情通常都是常識,所謂的常識就是大家都認可的知識,放諸四海而皆準的事。

從神學的角度來看,神是一切真理的作者,他更是真理本身,信主和不信主的人皆以爲是的事都出自於神“普遍的恩惠”(common grace of God),這些恩惠並非基督徒持有的專利,普通常識的認知和實踐是“同負一軛”的事,蹺蹺板的中間,信和不信雙方都認可的共同點。

我從未鼓勵自己的孩子“爬藤”,但是對藤校招生的要求還是略有所知。

哈佛耶魯新生選秀有個特別的要求,也是這些學校的理想:所錄取的學生並非只是一些想從名校教育得著好處的人,而是那些具有特殊才能和潛力,將來能夠對學校有所貢獻的學生。

這個道理與甘迺迪總統的說法相通,這也是主耶穌曾經說過的:施比受更爲有福。

喜樂人生的祕訣其實很簡單,就是要常存一個“債務人”的心態(並非其他宗教的“前世欠債”),活出一種“常以爲虧欠”的生命來,譬如說:我的世界並不欠我什麼、我的國家社會也不欠我什麼、我的親友也不欠我什麼、我的配偶也不欠我什麼;人家對我無所欠我就對他們無所求,無所求就無任何期望與要求,對人沒有期望就不會失望,別人稍微施與一些好處就會感恩不已,不配得而得的事會令人驚訝至極。

在父母五十幾年的婚姻當中,儘管父親一直都有大男人主義的作風,但對媽媽其實還是很感激的,他們的婚姻還算美滿,其中緣由其實跟媽媽那種債務人的心態息息相關;夫妻彼此相愛如還債,因此,所做的一切都是應該,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沒有什麼特殊的功勞可言,不值得敲鑼打鼓,唯恐天下不知。

一位女宣教士曾經寫道:“爲主求一切,爲己無所求”;福音書上也有類似的記載:“僕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還謝謝他嗎?”(參《路》17:9)僕人爲主人所做的是儘自己的本份,是分內的事,絕對不能邀功,反倒要謙卑地對主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路》17:10

這是我今晨小小的新年立志:今後活著要像一個“債務人”,愛主愛人都是一種“常以爲虧欠的事”,沒有任何功勞可言,也不想從神或人身上得到好處或回報,其次是要堅守僕人的身份,任勞任怨認份地儘自己的本份,把手頭上的小事情做好。

我們生命唯一的報償僅是主人簡單的一句話: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參《太》21:25)良善是內在本質,忠心是外在的行動,前者是質,後者是量,這是一種質量並重、裏外兼具、信行合一的,一個爲神僕人的一生。

編注: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 此句出於1961年1月20日約翰•F•甘迺迪宣誓就任美國第 35任總統時的演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