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问:第三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是:“你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 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礼拜三
请读诗篇8:1。
诗8:1 耶和华我们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将你的荣耀彰显于天。
上帝的作为给祂的名带来赞美和尊荣。这篇诗篇讲述了上帝奇妙的创世之工。在整个宇宙中,我们都看到上帝的名何等伟大,因为我们看到祂所造的万物都是多么奇妙。在旧约中,上帝为百姓所做的事,向所有人显明,上帝的名是伟大荣耀的。上帝所作的最奇妙的事,是藉着祂的儿子为祂的百姓赐下救恩。因为祂赐给我们救恩,我们应该称颂伟大上帝的名。
人们往往以为,上帝一切的作为主要是为着我们的缘故。上帝爱祂的百姓,祂出于祂的爱为他们做事。不过,上帝行作万事,最首要的原因是为自己的名带来荣耀和尊荣。上帝常告诉以色列人,祂为他们所作的,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好,而是为自己名的缘故。上帝的百姓,在旧约时代常常恳求上帝赦免、保护,不是因为他们配得,而是为祂名的缘故。请读诗篇115:1。
诗115:1 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与我们,不要归与我们,要因你的慈爱和诚实归在你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