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 憐憫
麥耀光

箴言廿一1-15

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像河水,他能使它隨意流轉。

2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3行公義和公平 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4眼高心傲,就是惡人的燈,都是罪。

5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必致缺乏。

6用詭詐之舌所得的財富如被吹散的霧氣,趨向滅亡。

7惡人的殘暴必掃去自己,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

8有罪的人其路彎曲;純潔的人行為正直。

9寧可住在房頂的一角,也不與好爭吵的婦人同住。

10惡人的心渴想邪惡,他的眼並不憐憫鄰舍。

11傲慢人受懲罰,愚蒙人可得智慧;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

12公義的神鑒察惡人的家,他傾覆惡人,以致滅亡。

13塞耳不聽貧寒人哀求的,他自己呼求,也不蒙應允。

14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裏的賄賂能止息暴怒。

15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卻使作惡的人敗壞。

《箴言》廿一章主要由一節為單元的反義平行句所組成,當中主要的對比是惡人與義人、財富與貧窮,以及勤勞與懶惰等。在昨天的經文中,我們看過三句耶和華箴言 (廿22-24),今天的1-3節也同樣連續三節出現這寫作方式:「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和合本)第2節與十六2同樣指出神是衡量人心的;而第3節的公義與獻祭的關係,我們在十五章8節已思考過。廿一1是我們比較熟悉的金句,這一節有三個觀念,是「隴溝的水」(和合本)、「王的心」以及「耶和華手中」。「隴溝的水」意思是像農夫控制灌溉水流到各渠道中;「王的心」代表王企圖要作的事情。智者要指出,王的心意是在神手中,由祂掌管著,就好像水在渠道上,隨意流轉。神是萬王之王,祂的主權是在王的行動上,王的作為是按上主所定的旨意而行。

第4-8節列出一系列的罪行,包括心中高傲、詭詐和暴力的罪,行這些事的人是沒有按公義、公平和正直而行。第4節:「眼高心傲,就是惡人的燈,都是罪」。我們在昨天的靈修中已思想過「燈」這個含意,那裏指人的靈或良知。有學者指出,「燈」也可以代表生命和盼望。有一次大衛率軍與非利士交戰,他表現疲乏,於是軍兵對大衛說:「你不可再與我們一同出戰,免得以色列的燈熄滅了。」(撒下廿一17;另參廿二29;王上十一36)對敬畏神和行公義的人來說,生命與盼望是神所賜的,可是,那些被形容有「高傲的眼、傲慢的心,惡人的燈」(新譯本)的人,他們卻茫然不知落在罪中,結局是失去生命和盼望。

第13節:「塞耳不聽貧寒人哀求的,他自己呼求,也不蒙應允」。貧乏一直是第二集一個重要主題 (十四21、31:十七5;十九17)。貧寒的哀求不外兩方面,就是食物和公義。當貧窮人發出哀號時,他們是否能得到憐憫?智者嚴厲地發出一個警告,那不憐憫別人的人,當有一天他們發出哀號時,他們將得到同樣的對待,就是不蒙憐憫,當他們向神呼求時,神將會掩耳不聽他們的禱告。或許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已清楚解釋,不敬畏神的人,他們對人也沒有憐憫的心。

思想:

(1) 你願意上帝的手常在你身上,使你蒙引導嗎? (2) 你如何活出八福有關憐憫的教導:「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太五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