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 結局臨到了
高銘謙

以西結書七1-9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你,人子啊,主耶和華對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結局臨到了地的四境!3現在你的結局已經來臨;我要使我的怒氣臨到你,也要按你的行爲審判你,照你所做一切可憎的事懲罰你。4我的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按你所做的報應你,照你們中間可憎的事懲罰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5「主耶和華如此說:災難,惟一的災難,看哪,臨近了!6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它要醒起來攻擊你。看哪,它已來到!7境內的居民哪,厄運臨到你;時候到了,日子近了,有鬧鬨,但不是山上歡呼的聲音。8我快要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你身上,向你發盡我的怒氣,按你的行爲審判你,照你所做一切可憎的事懲罰你。9我的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必按你所做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懲罰你;你就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

本段主要由兩部分的警告來組成(結七1-4、5-9),兩部分都有類似「結局臨到了」的片語(2、6節),這片語指出神容忍的時間快到了限期,神留有恩典的空間已快要消失,耶路撒冷及其居民的性命將要終結。

首先,第一部分指出結局要臨到「地的四境」(2節),原文是「地的四個角落」,古近東的地理觀認爲,全世界分爲四個方向,而「四個角落」則代表地的盡頭,而第2節卻說明這地便是以色列地,代表神那終局性的審判要臨到以色列全地所有的地方,在這地上所有的居民都無一倖免,神的忿怒要臨到,並要按照人的行爲報應在這人身上(3-4節),這種「報應」的觀念是根據盟約的應許,以律法的準則來定義某人的罪行,並就某一罪行進行鍼對性及公平的「報應」,若果犯罪者真的受到盟約律法所定義的刑罰,這便能讓人「知道我是耶和華」(4節)。

第二部分都同樣指出「結局到了」(6節),而重點就是「厄運臨到你」(7節),當中「厄運」(doom)一字比較罕見,舊約只有三處出現(賽二十八5結七710),它負面的意思解作災難(結七7、10),但它正面的意思解作華冕(賽二十八5),亦即是美麗與榮耀的象徵。有可能這「厄運」來自入侵者的「華冕」,即是指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本身。同樣地,這是爲要讓神發盡祂的忿怒,按照百姓的所作所爲來報應及刑罰(8-9節)。

第一部分(1-4節)說明災難的全面性,第二部分(5-9節)說明施行刑罰的個體是地上有名的君王,兩者合起來都說明從神而來的審判是無可避免,人的終局要立刻來到,再沒有任何恩典或延期的可能。然而,這並不代表神是無情的神,事實上,神的忍耐與包容經年累月,祂不斷差派先知來警告以色列民,可是他們還是不肯悔改。這樣,被擄與毀滅就在限期完結的日子——神一切的忿怒要倒下的日子,各人的終局立刻臨到。

思想:

若果我們都知道神審判的終局,我們還會尋求各種「偶像」的幫助嗎?若果我們知道這終局的可怕,我們還會反覆犯罪嗎?被擄屬於終局性的審判,神要把一切的忿怒倒下來,叫我們深深明白:「早知今日,何必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