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 終止了冤仇
潘仕楷

以弗所書二13-15

13從前你們是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着他的血,已經得以親近了。14因爲他自己是我們的和平,使雙方合而爲一,拆毀了中間隔絕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終止了冤仇,15廢掉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爲要使兩方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促成了和平;

二14-15進一步解釋我們如何在基督耶穌裏,靠着祂的血,而得以親近。保羅在14節的開始與15節的完結使用「和平」一詞,使這兩節的主題很明顯。和修本將和合本的「祂使我們和睦」更改爲「祂自己是我們的和平」,比較正確地表達了原文的意思。原文只是以第三身代名詞開始這一節,但之後的動詞本身也已經將這第三身主詞的身份表達,因此這代名詞不是單表達「祂」,而應該是更有強調作用的「祂自己」,正如在和修本所翻譯的。在這兩節中,不但指出耶穌基督自己是我們的和平,祂也藉着祂的犧牲,成就了和平。

在聖經中,和平並不單是指沒有戰爭或對抗,而是在生命之中有安穩,在與上帝的立約關係中享有祂的保守。正如大祭司亞倫的祝福:『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但是在這裏,保羅將這概念應用在猶太人與外邦人身上,將兩個本來不同的要變成一個,將遠離的變成親近的。

在這成就和平的過程中,上帝卻使用了很多很暴力的詞句,反映了這工作帶來的挑戰。在成就和平時,首先要拆毀了中間隔絕的牆,根據約瑟夫的記載,在當時耶路撒冷聖殿範圍和外邦人院之間,建築了一堵石牆,牆上有希臘文和拉丁文的雙語吿示:「外國人不得進入圍牆及聖殿四面之內院。被捉拿處死者,責任自負。」而根據使徒行傳廿一9-10,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似乎也與他被指帶以弗所人特羅非摩進聖殿有關。在這段經文的上下文,保羅更指出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有一道無形的牆,需要拆毀才能成就和平,這就是在律法中將猶太人與外邦人區分的誡律規條。

上帝不但要拆毀及廢掉將兩下隔絕的事,更要以自己的身體終止冤仇。這裏可能是指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以祂的犧牲而成就救贖,以祂自己的血滿足了律法上的要求,一次性地成全了律法,使這在律法上的規條,不再成爲人進到上帝面前的攔阻。

最後,保羅更指出上帝使兩方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在耶穌基督的救恩中,我們每一個都是新造的人。但這裏所指的卻是一個新的羣體,在這羣體中,不分種族,不分性別,不分年齡,都同樣地可以藉着耶穌基督成爲上帝的子民。

思想:

上帝是我們的和平。在這個充滿着分歧的世界中,我們如何活出這和平的福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