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約翰福音20章24-29節
祂爲我們的過犯受害,……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章5節
與克強交談後,我才明白爲何他和人打招呼時,總是喜歡輕碰拳頭而非握手,因爲握手會暴露他曾經自殘在手腕上留下的疤痕。對我們而言,把別人或自己造成的外在或內在傷痕隱藏起來,是很自然的表現。
與克強的互動,讓我想起耶穌身上的傷痕,鐵釘刺穿祂的手和腳,長矛刺進祂的肋旁。然而,耶穌基督不但沒有隱藏,反而刻意讓門徒看到祂的傷痕。
多馬起初並不相信耶穌已從死裏復活,但耶穌對他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約翰福音20章27節)多馬聽到基督所說的話,又親眼目睹那些傷痕,才終於相信祂就是耶穌,並憑着信心呼喊說﹕“我的主,我的上帝!”(28節)接着,耶穌特別提到那些沒有見過祂或祂身上的傷痕,但卻願意相信祂的人是有福的,祂對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9節)
其實耶穌身上的傷痕是爲擔當我們的罪孽(無論是我們得罪別人或傷害自己),這是有史以來最好的消息。我們若願相信耶穌,並與多馬一同高呼:“我的主,我的上帝!”我們一切的罪就能因耶穌的流血犧牲而得着赦免。
天父,我相信基督是爲了我的罪承受這些創傷,
我滿心感謝禰!
你如何相信耶穌的傷痕是爲了擔當你的罪?
若你還沒相信祂,接受祂的赦免,是什麼攔阻你呢?
靈糧透視
若把福音書中有關耶穌復活的記述都拼湊在一起,我們就可以更瞭解耶穌復活的事蹟。約翰福音20章24-29節記述了基督向多馬顯現,但先前祂已經向多人顯現,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馬太福音28章1節),前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路加福音24章13-32節),以及多馬之外的所有門徒(約翰福音20章19-24節)。根據路加的記載,耶穌曾說:“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章39節)。那時,門徒還親眼看到耶穌吃了一片燒魚。約翰福音20章19節告訴我們:“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一週之後,多馬終於看到從死裏復活的基督(26-27節),這讓他發出了堅定的信心宣告。這些經文段落合在一起,清楚表明耶穌的人性和神性,並肯定了祂身體復活的事實。
葛庭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