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 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
昆明

經文:“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太》5:21-26

我最近一連幾次被提醒來默想認罪赦罪、還債免債的經文。先是我講了一篇主題爲“原諒”的道——我們要像小孩子一樣快快原諒,與人和好。再是一位親人問我的問題。她信主時間不長,聖經讀的不多,但她讀經的態度相當認真。她說她依稀記得接受門徒培訓時,被教導“要把每一文錢都還清”。她問我經文的出處,她好進一步查考和遵行。我說是《馬太福音》5:26。再後來是一個奇怪的夢。我夢見我在飛機場,無法通過安檢關口,因爲系統顯示我還有“一文錢沒有還清”——我在某圖書館借的書逾期未還。今早靈修,讀到《詩篇》19篇,“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 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爲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

凡此種種,很明顯,神要將祂的信息告訴我:“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我斷不能從那裏出來。”我要認罪,神必赦罪,使我與神、與人和好。

認罪、悔改是聖經一貫對人的勸勉,神透過先知、使徒不斷呼召我們來到神面前認罪。大衛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詩》32:3)在《使徒行傳》中,彼得直截了當地講:“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徒》3:19

在今天所讀的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赦免別人的罪也是悔改歸正的表現。

爲何如此說呢?原因如下。第一、不赦罪本身就是罪,不赦罪直接違反了神的命令(參《太》6:14-15《羅》12:14),所以我們需要努力去赦罪。

第二,就像任何的罪都帶來傷害一樣,不赦罪也會帶來傷害。有些罪比如偷竊、謊言、姦淫、誹謗等等,會傷害別人,但恨人和不赦罪卻更多的是傷害自己。我們都有這樣的經歷,當我們不原諒別人時,最痛苦的就是自己,而別人有可能根本不知道我們在仇恨他們呢!我的父親曾給我帶來很多傷害,以至於我一直不能原諒我的父親,信主之後經過很多掙扎,終於能夠徹底原諒他,那時驚喜地發現,我得釋放了,我與天父的關係也更親密了。這是悔改歸正的應許,神讓赦罪的恩典和安舒的日子,從主面前來到我的生命之中。

耶穌說,若在心裏動淫念就是犯了姦淫的罪;當我們心裏不赦罪、卻仇恨別人,也是犯了殺人的罪了。不僅是殺別人,而且我們也在殺害自己,給自己帶來深深的痛苦。親愛的弟兄姐妹和朋友,讓我們轉向神吧!我們自己沒有赦免的能力,求祂給我們赦罪的恩典。讓我們停止殺害別人、殺害自己,饒恕、赦免別人的罪過吧!因爲天父已經赦免了我們,祂也賜聖靈的能力給我們,讓我們效法祂去赦免別人。

禱告:親愛的神,我們在天上的父,謝謝你赦免我的罪。求你賜我門能力、智慧、溫柔去赦免別人的罪。讓我們思考,我們與別人的關係,是否還有一文錢沒有還清,讓我們及時來還債,你必賜我們安舒的日子。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