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 激情的力量(之三)
Bob & Debby Gass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應該在我父的家嗎?(路加福音2:49

查考一下基督的生平。十二歲的祂告訴父母:“我應該在我父的家。”此後祂向門徒宣佈:“我們必須做差我來者的工作。”(約翰福音9:4)請留意“必須”這個詞。耶穌知道自己蒙召要做的事工,而且拒絕任何的攔阻。當按着上帝賦予的激情來安排你生命中的優先秩序時,那些不理解你,或被另一套優先秩序驅使的人會誤解和批評你。然而,你要問問自己:“我寧願忍受冒險的痛苦,還是帶着懊悔的痛苦生活?”

約翰·麥克斯韋爾(John Maxwell)博士寫道:“在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初期,我就意識到,只有在激情與優先事項相匹配時,我的天分纔會得到充分發揮,潛能纔會被挖掘出來。我花了太多的時間去做那些既沒有天賦又沒有激情的事情。我必須做出改變,使我所做的事情與激情合拍。這對我的生活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雖不能消除麻煩或障礙,但使我有更大的精力和熱忱來面對。三十多年以來,我都在努力使優先事項和激情保持一致。我一直都存記着這些話,使我能繼續行在正軌上。有很多事情會吸引我的眼球,但只有很少的事能抓住我的心。這也是我孜孜以求的。”如果你的優先秩序與激情不相符,馬上開始做出一些改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