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上帝……賜給你的恩賜充分發揮出來。(提摩太後書1:6)
成功的關鍵在於知道自己的身份(所蒙的呼召),以及應該做什麼(你的命定)。否則,你就會像八爪魚穿着旱冰鞋,滿場跑動,但沒有真正的方向。另一關鍵是要有靈性和情感上的動力,才能達到目標。
有兩種人:一、激情不足的人。如果不喜歡自己所做的事情,你就會像埃迪那樣。他祖母喜愛歌劇,在埃迪八歲生日時,她帶他去看了德國瓦格納(Wagner)的表演。第二天埃迪給祖母寫了個條子:“親愛的祖母,感謝您給我的生日禮物。這是我一直以來想要,但又不是非常想要的。愛您的埃迪。”若你沒有太大的慾望去做某事,往往很難成功。俗話說得好:“找到你喜歡做的事情,喜歡到不計報酬心甘情願去做的程度。如果你在某領域很有造詣,有一天人們會欣然爲你的專長付款。”二、缺乏激情的人。有些人說他們感到精疲力竭。實情是許多人從一開始就沒有活力。諾曼·卡森斯(Norman Cousins)說:“生命當中最大的悲劇不是死亡,而是活着的時候就任憑內心死去。” 如果不小心,你可能會像墓碑上的人一樣:“死於三十歲,埋於六十歲。”不要讓這事發生在你身上。一旦你尋見上帝所賜你的目的,你的激情也會隨之而來。你一定要點燃激情嗎?是的,還要定期去做。它能夠激勵你,帶你到達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