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 饒恕(之二)
Bob & Debby Gass

祂被辱罵也不還口……只把自己交託給按公義施行審判的上帝。(彼得前書2:23

一個對母親粗魯無禮的小男孩,偷偷地溜到樓去。母親問道:“兒子,你要到哪去?”兒子答道:“到我房間跟上帝說話。”母親再問:“你有什麼想先跟我說的嗎?”兒子回答:“不,您只會生氣,但上帝會饒恕我,然後就忘掉此事了。”你自認爲已經饒恕了某個人,但之後很長時間裏,你有可能還會耿耿於懷。以下的幾種情況就是證據:想到當時的情形,你就生氣,不理睬冒犯者;你不斷回想、反覆講述事情的始末緣由,抓住每個機會提醒冒犯者。拒絕饒恕和耿耿於懷只是另一種爲自己不饒恕的態度辯護的方式。

《聖經》說上帝不會分享兩件事:一、祂的榮耀(參以賽亞書42:8);二、祂報應的權利。祂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不要試圖自行報復,從而篡奪上帝的權柄。放手讓祂來解決。“祂(基督)被辱罵也不還口,被迫害也不揚言報復,只把自己交託給按公義施行審判的上帝。”宿怨將你禁錮在冒犯者身上,你成了人質!人們往往因父母做過的某事,或是同事搶佔功勞,或是遭遇他人惡評而懷怨,這會讓受害者感到痛苦,而非做錯事的人痛苦。你心緒不寧,他們根本全然不知!你爲什麼要讓別人來操控你的生活?重要的是你心境如何,而不是別人對你如何。因此,我們要學會饒恕、忘記,並繼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