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 被恩典觸摸
霍薛頓

閱讀: 路加福音6章27-36

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路加福音6章27節

在利夫‧安格(Leif Enger)的小說《靜水深流》(Peace Like a River)中,書中人物耶利米是一所學校的工友,獨力撫養三個孩子。他對上帝有極深的信心,而且在整本書中,他的信心一再經歷考驗。

那所學校的負責人霍登,心胸狹窄、臉有傷疤。盡管耶利米非常敬業,無尤無怨地清理流溢四處的汙物、收拾被霍登砸碎的酒瓶,但霍登還是要耶利米離開。甚至在全校學生面前,誣蔑耶利米醉酒並將他開除,令他蒙羞受辱。

耶利米會對不公平的解雇采取法律行動或提出訴訟嗎?他會接受不公平的待遇,黯然離去嗎?若是你,你會怎麼做呢?

耶穌說:“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淩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路加福音6章27-28節)但並不表示,我們應默默承受別人的怨恨,放棄追求公平正義,而是要仿效上帝的憐憫(36節),我們可以問:“如何讓恨我的人,成為合乎上帝心意的人呢?”

耶利米被霍登羞辱時,靜靜地凝視著霍登,然後伸手觸摸他的臉龐。霍登防衛性地退後,卻驚訝地發現臉上的傷疤完全好了!一個心中充滿仇恨的人被恩典觸摸了。

主啊,當我面對不公、不義或羞辱時,

求你讓我明白,如何幫助我的仇敵更親近你。


如果你是耶利米,第一個反應是什麼呢?如何幫助心懷怨恨的人更貼近上帝的心意?


靈糧透視

在今天閱讀的經文中,基督所說的話與祂在登山寶訓中革命性的教導,遙相呼應(參閱馬太福音5-7章,特別是5章38-48節)。有些聖經學者說,這兩段經文是記述同一件事,但有人認為二者間有明顯的差異,比如:路加指出“耶穌和他們下了山,站在一塊平地上”(6章17節),馬太則說,耶穌“就上了山”並且“坐下”(5章1節);馬太列出八福(2-12節),但路加只提到四福,而且與八福的順序有所不同(6章20-23節);路加用的主語是“你們”,而馬太所用的主語是“他們”。重要的是,基督在這兩處經文中的信息實質上是完全相同的:上帝的愛遠遠超出任何律法所要求的公平正義。耶穌教導我們,要效法這至極的愛。

葛庭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