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 言行一致
博約翰

閱讀: 約翰一書2章7-11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約翰一書2章9節

有一次,牧師兼作家尤金·畢德生(Eugene Peterson)去聽了一場演說。講員是受人敬重的瑞士醫師保羅·陶奈爾(Paul Tournier),也是一位教牧輔導。在此之前,畢德生已讀過陶奈爾的作品,對他的治療方式十分推崇。從陶奈爾的演說中,畢德生覺得陶奈爾真的活出了他自己的教導。會後,畢德生總結這次的經歷說:“言行一致,是我能想到最貼切的詞匯。”

言行一致是指“所說的和所做的相符合”或“躬行己說”。使徒約翰強調,我們“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自己]的弟兄”,就“還是在黑暗裏”(約翰一書2章9節),這表示我們的言語和行為並不一致。約翰更進一步闡釋,這樣的人不知道該怎樣往前行(11節),仍然活在黑暗中,被黑暗弄瞎了眼。

我們若時常親近上帝,就能讓上帝話語的亮光照亮我們的道路,而不致被黑暗弄瞎了眼。這也讓我們能擁有屬天的眼光,正確地知道自己該如何行事為人,活出言行一致的生活。這會讓人知道我們相信耶穌,跟隨祂的腳蹤行。

主耶穌,我希望言行一致但卻做不到,

我盼望能一天比一天更像你。懇求你幫助我,

讓我身旁的人能因看見我的言行而願意來認識你。


你是個言行一致的人嗎?你如何讓自己朝這方面成長呢?


靈糧透視

約翰一書的其中一個主旨,乃是教導信徒如何應對那些在基督徒群體中散播異端言論的人。當時確切的情況我們無從得知,但約翰所教導的應對方式,是要教會先評估那人是否在言語和生活中遵行基督的真理(3章7-9節)。最基本的評估方式,就是看他的生活是否活出基督的愛(10節)。

在聖經中,“恨”和“愛”並不是指對某人或某事的情緒反應,而是指在行為中所反映出的態度。約翰教導說,真正的愛乃是犧牲的愛,就像基督的愛一樣(16-18節)。我們唯有“住在主裏面”(2章5-6節),才能活出基督的愛。藉著聖靈,信徒能顯明基督的能力和光,並充滿基督舍己的愛(8-10節)。

白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