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 克服痛苦的回憶
Bob & Debby Gass

不要想念過去,不要留戀往事。(以賽亞書43:18)

要克服痛苦的回憶,你必須:

一、重新定義過去。約瑟回顧過去,說道:“從前你們是要加害於我,但上帝有的美意”(創世紀50:20)。

二、拒絕過去。下次如果痛苦的記憶再浮出水面,拒絕沈迷其中。“不要留戀往事。”

三、重整你的思想。“忘記背後,努力向前”(腓立比書3:13 )。你說:“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來。”如果你能回憶起煩惱,你也可以回憶起幸福。克服糟糕記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美好的記憶來取代它們。這裏有個大好的消息:上帝給你的每一個應許都蘊含了兌現的能力。所以默想這些話,並把它們個人化:“不要懼怕,因為你不會再受羞辱;不要怕,因為你不會再受淩辱。你必忘記年輕時的羞辱”(以賽亞書54:4)。

“過去的一切都要被遺忘,從記憶中消失。你們要因我創造的一切而永遠歡喜快樂”(以賽亞書65:17-18)。註意“創造”這個詞。上帝可以從灰燼中創造佳美之事,從混亂中創造秩序——但這不會一夜速成。這一路你會經歷很多的成長和饒恕的過程。有時,你需要饒恕他人,有時你需要饒恕自己。你會說:“這只是《舊約》的應許。”是的,但《聖經》說:“因為上帝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裏都是確實的”(哥林多後書1:20)。因此,把痛苦的記憶交給上帝,讓來醫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