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 活在光中
史珍妮

閱讀: 約翰一書2章3-11節

3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5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6 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黑暗光明的反對

7 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 8 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 9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 10 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 11 唯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那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約翰一書2章8節

在一個陰霾的早晨,大片鐵灰色的雲層布滿天際,將陽光完全遮蔽,天色極其昏暗,我必須開燈才能看書。正當我準備要開始閱讀時,房間突然充滿亮光。我抬起頭,看見強風將厚重的烏雲往東方吹散,天空晴朗了起來,陽光重新照耀大地。

我走向窗戶,想仔細探究這戲劇性的變化,一節經文突然浮上心頭:「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約翰一書2章8節),這是使徒約翰為了鼓勵信徒而寫的,他又說道:「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10節)。相較之下,約翰表明心懷憎恨的人如同在黑暗中流蕩摸索。因為憎恨使人迷失,使人失去道德良知。

愛人並不總是那麼容易。然而,當我望向窗外時,也得著了提醒:我們若要活在上帝的光中,以祂的愛來愛人,我們會經歷挫折,也要學習寬恕和忠誠。當我們選擇愛而非恨,便是向世人展現我們與祂的關係,同時也反映出祂的榮光。因為「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章5節)。

親愛的上帝,求禰幫助我更深入體會禰的愛,好叫我能將禰的愛與他人分享。我願活在禰恩典和憐憫的光中。


確切地愛他人,反映了上帝的形象。


靈糧透視

今天閱讀的這段經文,可能會讓許多信徒感到困惑。約翰是不是在教導說,如果我們心中有一點仇恨,那我們就不是真正的信徒呢?若要明白約翰的教導,就必須先瞭解希臘語法中的一個概念。這裡所用的動詞時態,是表示「現在仍然持續的動作」,也就是說這個動詞可以意譯為「繼續恨惡」。因此,當約翰談到恨弟兄時,是在描述持續恨惡對方、活在不肯悔改寬恕的生活中。在我們信仰的歷程中,並不意味著我們完全不會犯罪,然而,一個真正的信徒會因罪而感到內疚,進而尋求上帝的饒恕並立志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