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賜律法順從為要
1此誡命律例法度、主爾之天主所命我教爾者、爾當遵行於爾所往得以為業之地、
2使爾與子孫畢生敬畏主爾之天主、守其一切律例誡命、即我所命爾者、致爾壽命綿長、
3以色列人當聽、此一切爾皆當謹守遵行、如此則可於流乳與蜜之地享福昌熾、如主爾祖之天主所許爾者、
天主獨一無二
4
以色列人聽之哉、主我之天主獨一無二之主、
宜竭誠敬愛主
得意毋忘主恩
10昔主爾之天主誓於爾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各、賜爾以地、既導爾入、使爾得非爾所建廣大且美之城邑、
11非爾所充充以嘉物之宅第、非爾所鑿己鑿之井、非爾所植之葡萄園、油果樹、爾食之而飽、
12則當謹慎、勿忘主曾導爾出伊及、即爾為奴之地、
13當畏主爾之天主而奉事之、指其名而發誓、
14勿從他神、即爾四周各國之神、
15恐主爾之天主震怒滅爾於地、因主爾之天主於爾中乃忌邪之天主、
切毋試主
申明遵行律法之所為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