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35: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5:2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那地以後,地要守耶和華的安息。
  • 利未記 14:34
    “你們進了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迦南地的時候,我給你們作產業之地的房屋,如果發霉,
  • 申命記 12:9
    因為你們現在還沒有到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安息地和產業。
  • 民數記 3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進了迦南地的時候,歸你們作產業的迦南地及它的四境就是以下這些地區。
  • 約書亞記 20:2-6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你們要照著我藉著摩西命令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避難城,好使那出於錯誤、並非蓄意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去;這些城要成為你們逃避報血仇的人的避難所。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站在城門口,把自己的事情向城中的眾長老述說,長老就要把他接入城中,到他們那裡,並要給他地方,使他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如果報血仇的人追趕他,長老不可把他交在報血仇的人手裡,因為他並非蓄意殺人,他以前與他並沒有仇恨。那殺人的要住在那城裡,直到他站在會眾面前受審;等到當時的大祭司死了,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回到他逃出來的城那裡。’”
  • 申命記 19:1-2
    “耶和華你的神把列國的民剪除了,耶和華你的神把他們的地賜給了你,你趕走了那些國民,住在他們的城市和房屋以後,你就要在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得為業的地上,為自己分別三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