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7: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6:37
    「不要評斷人,你們就絕不被評斷;不要定人的罪,你們就絕不被定罪;要饒恕人,你們就會被饒恕。
  • 羅馬書 2:1-2
    哦,人哪,所以你是無法推諉的!一切評斷人的啊,你在什麼事上評斷別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為你這評斷人的,你自己也在做同樣的事。況且我們知道,對做這樣事的人,神是按照真理來審判他們的。
  • 雅各書 4:11-12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誹謗。誹謗弟兄或評斷自己弟兄的,就是誹謗律法、評斷律法。如果你評斷律法,你就不是實行律法的人,而是個審判者了。那設立律法的和審判者,只有一位;他就是既能拯救又能毀滅的那一位。而你到底是誰,竟然評斷鄰人呢?
  • 羅馬書 14:10-13
    至於你,為什麼評斷你的弟兄呢?又為什麼藐視你的弟兄呢?要知道,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審判臺前,因為經上記著:「主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將向我跪下,萬口將承認神。」由此可見,我們每個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神做出交代。所以,我們不要再彼此評斷,倒要下定決心,不給弟兄放下絆跌物或絆腳石。
  • 路加福音 6:41
    「你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裡的木屑,卻不想自己眼裡的梁木呢?
  • 哥林多前書 4:3-5
    至於我被你們評斷,或被人審判,對我都是極小的事。其實連我自己也不評斷自己。我誠然問心無愧,但也並不因此被稱為義,原來評斷我的是主。所以時候沒有到,在主來臨之前,不要評斷任何事;主將照亮黑暗中隱祕的事,顯明人心裡的計劃。那時候,稱讚將從神那裡臨到各人。
  • 馬太福音 7:5
    你這偽善的人!先除掉你自己眼裡的梁木,然後你才能看得清楚,好除掉你弟兄眼裡的木屑。
  • 羅馬書 14:3-4
    吃的人不要藐視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要評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你到底是誰,竟然評斷別人的僕人?他或站穩或跌倒,是他自己主人的事;而且他會站得住,因為主能使他站得住。
  • 馬太福音 7:2
    因為,你們用什麼標準來評斷,也會同樣地被評斷;你們用什麼量器來衡量,也會同樣地被衡量。
  • 以西結書 16:52-56
  • 雅各書 3:1
    我的弟兄們,你們不應該有很多人做教師,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將受更嚴厲的審判。
  • 以賽亞書 66:5
    因耶和華的話語而戰兢的人哪,你們要聽他的話!他說:「你們的兄弟,就是那些恨惡你們、因我名的緣故逼迫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得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吧!』他們卻必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