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9: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9:12-14
    亞倫宰了燔祭祭牲,他兒子們把祭牲的血遞給他灑在祭壇四周。他們將祭牲切成塊,連頭顱一起交給亞倫獻在壇上焚燒。亞倫洗淨祭牲的內臟和腿,放在祭壇的燔祭上焚燒。
  • 希伯來書 10:1-22
    律法只是將來美事的一個投影,並非本體的真像,所以年復一年的獻祭不能使前來敬拜的人純全。否則,獻祭的事早已終止了,因為敬拜的人若獻一次祭就能徹底得到潔淨,他們就不再覺得有罪了。然而,每年獻祭的事都使人想起自己的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根本不能除去人的罪。所以,基督來到世上的時候曾說:「上帝啊,祭物和供物非你所悅,你為我預備了身體。你並非喜愛燔祭和贖罪祭。於是我說,『上帝啊,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我的事都記在聖經上了。』」基督首先說:「祭物、供物、燔祭和贖罪祭都不是你想要的,也不是你喜悅的。」這些都是依照律法獻上的。然後祂又說:「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這樣,祂廢除了前者,為要設立後者。上帝的旨意是: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自己的身體,便使我們永遠聖潔了。祭司都要天天站著供職,一次次地獻上同樣的祭物,只是這些祭物根本不能除罪。而基督一次獻上自己成為永遠的贖罪祭後,就坐在上帝的右邊,等待祂的仇敵成為祂的腳凳。祂憑自己的一次犧牲,使那些得以聖潔的人永遠純全。聖靈也向我們做見證,說:「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將與他們立這樣的約,我要把我的律例放在他們心中,寫在他們腦中。我要忘記他們的過犯和罪惡。」既然過犯和罪惡已經得到赦免,就不需要再為罪獻祭了。弟兄姊妹,耶穌已用寶血為我們開闢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可以穿過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坦然進入至聖所。
  • 利未記 1:1-13
    耶和華在會幕裡呼喚摩西,對他說:「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如果你們有人獻祭給耶和華,要用牛羊作祭物。如果用牛作燔祭,必須用毫無殘疾的公牛,在會幕門口獻上,便可蒙耶和華悅納。獻祭者要把手放在牛頭上,所獻的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牛,然後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牛血灑在會幕門口的祭壇四周。獻祭者要剝掉牛皮,把牛切成塊。祭司——亞倫的子孫要在祭壇上生火,把木柴擺在火上,然後將肉塊、頭顱和脂肪都擺在祭壇燃燒的木柴上。獻祭者要用水洗淨牛的內臟和腿。祭司要把這一切都放在壇上焚燒。這是燔祭,是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火祭。「如果用綿羊或山羊作燔祭,必須用毫無殘疾的公羊。獻祭者要在祭壇北面,在耶和華面前宰羊。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羊血灑在祭壇四周。獻祭者將羊切成塊後,祭司要把肉塊、頭顱和脂肪擺在祭壇燃燒的木柴上。獻祭者要用水洗淨羊的內臟和腿。祭司要把這一切都放在壇上焚燒。這是燔祭,是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火祭。
  • 利未記 8:18-21
    然後,摩西獻上作燔祭的公綿羊,亞倫父子們把手放在羊頭上。摩西宰了那隻羊,將羊血灑在祭壇周圍;把羊切成塊,焚燒羊頭、肉塊和脂肪;用水洗淨羊的內臟和腿,放在壇上焚燒,作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火祭,都遵照耶和華的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