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6: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0:17-18
    曰、贖罪之牲、既為至聖、曷不食之於聖所、蓋上帝賜之於爾、以任民愆、代為贖罪於耶和華前、其血未入聖所、固當食牲於聖地、循我所命、
  • 以西結書 44:28-29
    祭司必有其業、即我是也、勿在以色列中與之業、我為其業也、素祭補過祭贖罪祭、彼可得而食之、以色列中所獻之物、悉歸祭司、
  • 以西結書 42:13
    其人告我曰、隙地前南北之室、俱為聖室、詣耶和華之祭司、可在彼食至聖之物、亦以至聖之物、與素祭補過祭贖罪祭、置於其所、蓋斯處乃聖也、
  • 何西阿書 4:8
    彼食我民贖罪之祭、志於民之愆尤、
  • 以西結書 46:20
    遂告我曰、此乃祭司烹補過祭、贖罪祭、及炙素祭之所、免其攜至外院、俾民成聖、
  • 出埃及記 38:9-19
    又立幕院、南面之帷、長百肘、以撚綫細枲布為之、其柱二十、銅座二十、柱鈎與環、皆以銀作、北面之帷、長百肘、其柱二十、銅座二十、柱鈎與環、皆以銀作、西面之帷、廣五十肘、其柱十、其座十、柱鈎與環、皆以銀作、東面之帷、廣五十肘、門左之帷、長十五肘、其柱三、其座三、門右亦然、左右之帷、各長十五肘、其柱三、其座三、四周院帷、悉以撚綫細枲布為之、柱與座皆銅、鈎與環皆銀、柱頂以銀包之、院柱俱有銀環、院門之㡘、繡以藍紫絳三色之縷、與撚綫細枲布、長二十肘、高五肘、與院帷相等、柱座皆銅、各有其四、鈎環皆銀、柱頂以銀包之、
  • 民數記 18:9-10
    凡奉我之素祭、贖罪祭、補過祭、其中不焚以火者、皆為至聖、必歸於爾、爰及子孫、既為至聖之物、於爾為聖、諸丁男可食之、
  • 利未記 6:16
    素祭之餘、亞倫及其子當食之、在聖地會幕場食之、炊之毋和以酵、
  • 出埃及記 40:33
    幕與壇四周施院帷、垂㡘於院門、於是摩西竣厥工、○
  • 出埃及記 27:9-18
    又立幕院、南面之帷長百肘、以撚綫細枲布為之、其柱二十、銅座二十、柱鈎與環、皆以銀作、北面之帷長百肘、其柱二十、銅座二十、柱鈎與環、皆以銀作、院之西面、帷廣五十肘、其柱十、其座十、院之東面、廣五十肘、門左之帷、長十五肘、其柱三、其座三、門右之帷十五肘、其柱三、其座三、院門之㡘、以藍紫絳三色之縷、與撚綫細枲布、繡工製之、長二十肘、其柱四、其座四、院四周之柱、其鈎與環、俱以銀作、其座則銅、院長百肘、廣五十肘、帷高五肘、以撚綫細枲布為之、其座乃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