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2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21:22
    上帝的食物,无论是圣的,或是至圣的,他都可以吃。
  • 哥林多前书 9:4
    难道我们没有权利靠着传福音吃喝吗?
  • 哥林多前书 9:13-14
    你们岂不知在圣殿供职的人吃圣殿中的食物吗?在祭坛伺候的人分享坛上的供物吗?主也是这样命令,要传福音的人靠着福音养生。
  • 民数记 18:11-19
    这也是你的,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和摇祭,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作为永远当得的份;你家中任何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凡最好的新油、最好的新酒和五谷,就是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的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凡他们从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的初熟之物也都要归给你。你家中任何洁净的人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给你。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无论是人是牲畜,凡头胎的,都要归给你;但是人的长子,一定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中头生的,也要赎出来。其中一个月以上所当赎的,要照你的估价,按圣所的舍客勒,付五舍客勒银子将他赎回,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但是头生的牛,或头生的绵羊,或头生的山羊,却不可赎,因为它们都是圣的。要把它们的血洒在祭坛上,把它们的脂肪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它们的肉必归你,像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作为永远当得的份。这要成为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的盐约。
  • 申命记 18:3-4
    祭司从百姓当得的权益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物的,要把前腿、两腮和胃给祭司。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新的油,以及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