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5:11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 希伯來書 9:10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 利未記 11: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 利未記 11:13
    「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 利未記 11:41-44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你們不可因甚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因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 使徒行傳 10:12-14
    裏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又有聲音向他說:「彼得,起來,宰了吃!」彼得卻說:「主啊,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
  • 羅馬書 14:14-15
    我憑着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着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 但以理書 1:8
    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 利未記 11:34
    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潔淨。
  • 利未記 11:29
    「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
  • 利未記 11: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裏、海裏、河裏、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 申命記 14:3-21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鹿、羚羊、麅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鸇、小鷹、鷂鷹與其類,烏鴉與其類,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鴞鳥、貓頭鷹、角鴟、鵜鶘、禿鵰、鸕鶿、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都不可吃。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裏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 利未記 11:21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 提摩太前書 4:4-6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着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你若將這些事提醒弟兄們,便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在真道的話語和你向來所服從的善道上得了教育。
  • 利未記 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 馬可福音 7:15-19
    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裏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
  • 希伯來書 13:9
    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着益處。
  • 利未記 11:39
    「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牠,必不潔淨到晚上;
  • 以西結書 4:14
    我說:「哎!主耶和華啊,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吃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 羅馬書 14:2-3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