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4: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3:20
    凡作惡的都恨光,不來接近光,免得他的惡行暴露出來。
  • 約伯記 24:13
    又有人與光為敵,不認識光明的道,不留在光明的路中。
  • 約伯記 38:12-13
    自你有生以來,你何曾吩咐過晨光照耀,使黎明的曙光知道自己的本位,叫這光照遍大地的四極,把惡人從那裡抖掉呢?
  • 出埃及記 22:2-3
    “竊賊挖窟窿入屋的時候,如果被人發現,把他打了,以致打死,打死人的就沒有流人血的罪。(本節在《馬索拉文本》為22:1)如果太陽出來了,他就有流人血的罪。竊賊必須賠償,如果他一無所有,就要賣身,還他所偷之物。
  • 馬太福音 24:43
    你們都知道,家主若曉得竊賊晚上甚麼時候會來,就會提高警覺,不讓他摸進屋裡。
  • 以西結書 12:5-7
    你要當著他們眼前把牆挖穿,把你的東西從那裡帶出去。到了天黑,你要當著他們眼前把這些東西扛在肩頭上帶出去;你要蒙住你的臉,使你看不見這地,因為我已經立你作以色列家的一個兆頭。”於是我照著所吩咐的去行,在日間我把我的東西(好像被擄時所需的物件)搬出來;到了晚上,我用手把牆挖穿;天黑的時候,我就當著他們眼前把這些東西扛在肩頭上帶出去。
  • 馬太福音 6:19
    “不可為自己在地上積聚財寶,因為地上有蟲蛀,有鏽侵蝕,也有賊挖洞來偷。
  • 以弗所書 5:11-13
    不要參與暗昧無益的事,倒要把它揭露出來,因為他們暗中所作的事,連提起來也是羞恥的。凡被光揭露的,都是顯而易見的。
  • 以西結書 12:12
    他們中間的君王必在天黑的時候,把東西扛在肩頭上,從他們挖穿的牆帶出去;他必蒙住自己的臉,不能看見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