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弗所書 1:5
    照著自己心願的美意,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著兒子的名份,歸於他自己,
  • 哥林多後書 6:18
    「我將要做你們的父親,你們將要做我的兒女。這是主、全能者說的。」
  • 1約翰福音 3:1-2
  • 約翰福音 1:12-13
    但是所有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他們不是由血緣、或肉體的意願、或人的意志所生的,而是由神所生的。
  • 羅馬書 8:14-17
    原來,凡是蒙神的靈帶領的人,他們才是神的兒女。就是說,你們所領受的不是一個奴役的靈,使你們再有懼怕;相反,你們所領受的是使你們有兒子名份的聖靈——藉著他,我們呼叫:「阿爸!父啊!」聖靈親自與我們的靈一同作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然是兒女,也就是繼承人;如果我們真是為了與他一同得榮耀而與他一同受苦,我們就是神的繼承人,而且與基督同做繼承人。
  • 腓立比書 2:15
    好使你們成為無可指責、純潔無偽的人,在這扭曲、敗壞的世代中,做神毫無瑕疵的兒女;在這世代中,要像星星的光輝一樣照耀在世上。
  • 加拉太書 4:5-6
    為要救贖律法之下的人,好使我們得到兒子的名份。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派遣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啊!」
  • 啟示錄 21:7
    那得勝的,將要繼承這些;我將要做他的神,他將要做我的兒子。
  • 約翰福音 20:17
    耶穌說:「不要碰我,因為我還沒有上到父那裡。你到我弟兄們那裡去告訴他們:我要上到我的父那裡,他也是你們的父;我要上到我的神那裡,他也是你們的神。」
  • 希伯來書 2:10-15
    萬有因他而有、萬有藉他而成的那一位,既然要帶領許多兒女歸於榮耀,就藉著苦難使他們救恩的元首得以成全,這是合宜的,因為那使人分別為聖的,和那些被分別為聖的,都是出於同一位。因這理由,他稱他們為弟兄,並不以為恥。他說:「我要向我的弟兄們宣揚你的名,我要在會眾面前歌頌你。」他又說:「我要依靠他。」還說:「看哪,我和神所賜給我的孩子們都在這裡!」所以,孩子們既然同屬血肉之體,他也照樣同有一樣的血肉之體,為要藉著死亡來廢除那掌握死亡權勢的——就是魔鬼,並且釋放那些因怕死而終生被束縛為奴役的人。
  • 以弗所書 5:1
    所以,做為蒙愛的兒女,你們要效法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