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5:6
    使爾一心一口、頌讚天主、我主耶穌基督之父、
  • 使徒行傳 1:13-15
    既至、遂登素居之樓、同居者有彼得、雅各、約翰、安得烈、腓立、多瑪、巴多羅買、瑪太、亞勒腓子雅各、西門稱西羅提、西羅提譯即銳之義雅各弟弟或作子猶大、偕數婦、及耶穌母瑪利亞、與耶穌兄弟、一心專務祈禱、○斯時門徒同集、約百有二十人、彼得立於其中、曰、
  • 哥林多前書 16:8
    今我必居於以弗所至五旬節、
  • 腓立比書 1:27
    惟爾行事、當與基督福音相稱、則我或來見爾、或在遠方、聞爾之事、可知爾曹一心堅立、同一志為福音之道而戰、戰或作協力
  • 使徒行傳 20:16
    保羅定意舟行過以弗所、免淹留於亞西亞、蓋欲速行、或可於五旬節前、至耶路撒冷、○
  • 腓立比書 2:2
    則爾當意見相同、同一愛、同一心、同一念、以充滿我之樂、
  • 利未記 23:15-21
    自安息日之次日、即獻而搖禾束之日、當數七七日、至第七安息日之次日、共計五十日、乃以新麵備素祭獻於主、由爾之居所、當取細麵伊法十分之二、加以酵炊成二餅、奉之而搖、用以獻初實於主、此餅之外、更用未盈歲無疵之牡羔七、牡犢一、牡山羊二、獻於主為火焚祭、又有配獻之素祭、及灌奠之酒、為火祭、為馨香獻於主、又獻牡山羊一、為贖罪祭、與未盈歲之牡羔一、為平安祭、祭司取此二羔與初實之麥所作之餅、同搖於主前、是為獻於主之聖物、必歸於祭司、是日必宣告聖會、無論何工、悉毋作、於爾所居之各處、為歷代永定之例、
  • 申命記 16:9-12
    當核七七日、自初用鐮刈榖之日、核其七七日、遂於主爾天主前守七七節、循主爾天主賜福於爾、隨心所願、獻以禮物、爾與子女奴婢、與居爾邑之利未人、及居於爾中之孤寡、俱可於主爾天主所選為其名所在之處、歡樂於主爾之天主前、爾當追憶昔爾為奴在伊及、故當謹守遵行此諸律例、○
  • 使徒行傳 4:32
    信者之眾、一心一志、無人謂我之貲屬我、所有悉為公用、
  • 出埃及記 34:22
    麥秋之初、當守七七節期、百穀收藏歲終之時、亦當守節期、
  • 出埃及記 23:16
    爾所種之禾稼、成熟刈穫之時、亦為一節、百穀從田間收藏、年終之時、亦為一節、
  • 西番雅書 3:9
    當是時我將使萬民出清潔之言、籲我耶和華之名、同心崇事我、
  • 民數記 28:16-31
    正月十四日、乃主之逾越節、是月自十五日、當守節期食無酵餅、歷七日、首日當有聖會、無論何工、悉毋作、用牡犢二、牡綿羊一、未盈歲之羔七、皆須無疵、獻於主為火焚祭、為各犢用和油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為羊用和油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以配獻、為七羔、各用和油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以配獻、更獻牡山羊一、為贖罪祭、為爾贖罪、此在每晨恆獻火焚祭之外、所當加獻、爾循此例、七日內、每日在恆獻火焚祭奠酒之外、獻此祭以饗主、為馨香、為火祭、第七日、爾當有聖會、無論何工、悉毋作、○七七日後、獻初實於主前、即薦新之日、當有聖會、無論何工、悉毋作、當獻火焚祭於主為馨香、牡犢二、牡綿羊一、未盈歲之羔七、當用和油細麵配為素祭、為各犢用伊法十分之三、為羊用伊法十分之二、為七羔、各羔用伊法十分之一、更獻牡山羊一、為爾贖罪、此在每日恆獻火焚祭及配獻素祭之外所當獻者、犧牲皆須無疵、又循例奠酒、
  • 歷代志下 5:13
    吹角者、謳歌者、齊發聲音、合而為一、讚美頌揚主、吹角擊鈸、用諸樂器、舉聲頌美主、曰、主乃至善、主恩永存云、斯時有雲充於主之殿、
  • 歷代志下 30:12
    在猶大地、天主感民、一心遵王與諸伯所傳主之命、
  • 耶利米書 32:39
    我必使之同心合轍、常敬畏我、致彼與其子孫、皆可蒙福、
  • 使徒行傳 5:12
    使徒於民間廣行異跡奇事、信者一心恆集所羅門廊、
  • 使徒行傳 4:24
    友聞之、一心揚聲籲天主曰、主乃天主、造天地海、及其中萬物者、
  • 詩篇 133:1
    兄弟和睦同居、何其善、何其美、
  • 使徒行傳 2:46
    日日一心在聖殿、又家家擘餅、歡心誠意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