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有罪而議人必受主刑
1是以凡爾議人者、無可推諉、蓋爾何以議人、適以罪己、因爾所議者、己亦行之、
2凡行此者、我儕知天主必循真理審判之、
3爾議彼行如此之事者、而爾亦行之、爾以為能逃天主之審判乎、
4抑爾藐視其鴻慈、寛容、恆忍、不知天主之仁愛、導爾悔改乎、
5乃爾以剛愎不悔之心、為己積怒、待天主震怒日、即其義鞫顯現之日、
主循各人所行而報之
猶太人異邦人受報無別
9以患難窘苦、加諸作惡之人、先猶太人、次希拉人、
10以尊榮平康、加諸行善之人、先猶太人、次希拉人、
11蓋天主不偏視人、
12凡無律法而犯罪者、必無律法而沈淪、凡有律法而犯罪者、必以律法審判之、
13在天主前、非聞律法者為義、乃遵律法者稱義、
異邦人無法良心為法
猶太人恃法實則背法
17爾稱為猶太人、以律法是依、以天主為榮、為榮或作自誇
18既習於律法、得知其旨、能辨是非、
19自信為瞽者之相、在暗者之光、
20愚者之師、蒙者之傅、因在律法有知識及真理之模範、
21然則爾訓他人、而不訓己乎、爾言勿竊、而自竊乎、
22爾言勿姦、而自姦乎、爾惡偶像、而竊廟中物乎、
23爾以律法為誇、而自犯律法辱天主乎、
24天主名緣爾曹受謗讟於異邦人中、如經所載矣、○
不守律法割禮無益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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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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