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服掌權者
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要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來自 神的。掌權的都是 神所立的。
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所立的;抗拒的人必自招審判。
3作官的原不是要使行善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只要行善,你就可得他的稱讚;
4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就該懼怕,因為他不是徒然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為 神的憤怒,報應作惡的。
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 神的憤怒,也是因着良心。
6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僕役,專管這事。
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愛成全律法
8你們除了彼此相愛,對任何人都不可虧欠甚麼,因為那愛人的就成全了律法。
9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別的誡命,都包括在「愛鄰13.9「鄰」也可譯作「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愛是不對鄰人作惡,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
白晝將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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