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攜業歸夫家事有不便
1
約瑟曾孫、馬拿西孫、馬吉子、基列後裔之最著者、就摩西及以色列族長之最著者、告之曰、
2耶和華諭我主、用掣籤之法、以斯土賜以色列族為業、亦命我主、以我戚屬西羅非哈之業、予其女、
3如適以色列他支派之人、則其業為他支派所得、而我祖之遺業歸於他人、
4值以色列族禧年、則女之業必歸於所適支派、而我祖之業必將少減。
承業之女須嫁本支之人以免此不便
如是而治地業不至由此移彼
西羅非哈女悉歸本支之人
Wenli Delegates'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27.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文理《委辦譯本》屬共有領域。原著1927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