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顯容 警戒諸徒
1又謂眾曰:『我實告爾、現立斯中者、必有未嘗死味以前、獲睹天主之國乘權而來者焉。』9:1 通俗拉丁譯本、義文Martini譯本、法文Crampon俱以此節屬第八章為其第三十九節。其他譯本則以此節為第九章之第一節。此節之意、如福音馬竇傳第十六章第廿八節之意。謂「現立斯中者、必有未嚐死味以前、將見耶路撒冷之遭罰、天主之福音廣傳於世。」
2閱六日、耶穌獨攜伯鐸祿 雅谷伯 若望、引登高山、當前顯容、
3其衣輝耀、皎如白雪、非世之漂工所得而致也。
4摩西 伊理靄同現、與耶穌語。
5伯鐸祿乃謂耶穌曰:『夫子、吾人得盤桓於此、不亦樂乎!容設三幕、一為子、一為摩西、一為伊理靄。』
6蓋當時其徒皆倉皇失措、伯鐸祿亦不暇擇言矣。
7倏有朵雲覆之、雲間發音云、『此我愛子、爾其聽之。』
8三徒環視、不復見一人、惟耶穌與俱。
9下山時、耶穌戒其徒、於人子未復活前、勿以所見語人。
10徒謹守此語、惟互詰復活何意。
11嗣問耶穌曰:『經生謂伊理靄必需先臨何也?』
12答曰:『伊理靄固需先來振興萬事、然經不亦言人子應如何備嘗苦辱乎?
13然予語汝、伊理靄實已蒞至、而世人任意待之、適如經之所載也。』
14至諸徒處、見眾人菌集、經生正與諸徒爭辯、
15眾一見耶穌、不勝驚喜、趨而禮之。
16耶穌問曰:『所辯何事?』
17一人對曰:『夫子、吾適攜一子來謁。此子患瘖魔、祟、
18隨在傾跌、流涎切齒、形容枯槁。曾央爾門徒祛之、而不能也。』
19耶穌喟然嘆曰:『無信之世代乎!我之偕爾、當至何時?我之忍爾、當至何時?且攜汝子前來。』
20比至、一見耶穌、魔即拘攣其人、其人仆地、輾轉吐沫。
21耶穌問其父曰:『患此已幾時?』曰:『自幼已然。
22魔屢投之水火、欲致斃焉。倘爾能為力、請憫而助我。』
23耶穌曰:『倘爾能信、於信者萬事皆可能也。』
24厥父垂淚而號曰:9:24 「厥父垂淚而號曰。」呂譯新約缺『垂淚』兩字。英文Westminster Version, Revised Version, 及法文Botte譯本亦缺「垂淚」兩字。英文Spencer譯本則存疑通俗拉丁譯本、義文Martini譯本、法文Crampon譯本、德文Parsh譯本、則與此譯本、有「垂淚」兩字。『主、我信也!求主濟我之無信也。』
25耶穌見眾趨集、斥邪魔曰:『聾瘖之鬼、予命爾離其身、毋得再入。』
26魔呼號、力予拘攣而出。孩似氣絕、人多謂其已死。
27耶穌執其手、挈之即起。
28耶穌入室、徒密問曰:『我儕不能祛魔何也?』
29曰:『此類非禱與齋、弗能祛也。』9:29 呂譯新約、與Westminster Version, Revised Version, Botte等、無「齋」字。通俗拉丁譯本、Martini, Crampon, Parsh有「齋」字。
33至葛法農、宴居、問其徒曰:『爾曹途中所議何事?』
34徒皆默然。蓋途中曾彼此爭長。
35耶穌坐而訓十二徒曰:『欲居先者、當居其殿、為眾供役。』
36乃引一孩提、置諸徒間、納之懷中、而謂其徒
37曰:『凡以我名義、能納一介小子如此孩者、便是納我;納我者、非納我、乃納遣我者。』
38
若望曰:『夫子、嘗見一人以爾名義逐鬼;以非吾黨中人、故禁之。』
39耶穌曰:『勿禁。未有奉我名義以行異蹟、而轉又謗我者。
40蓋不逆我、則附我矣。
41凡有以爾為基督之徒、而飲爾以一勺之水者、吾語爾、彼必不失其報矣。
42如有使信我之小子、失足而陷罪者、毋寧以磨石繫頸、而被投諸海乎?
43倘爾手陷爾於罪、斷之可也;
44與其具雙手而墮入獄中不息之火、孰若帶殘疾而入永生之為愈乎。9:44 通俗拉丁譯本與Martini, Crampon等譯本、有「在彼則其蟲不死」一語、其他譯本多缺之。
45倘爾足陷爾於罪、刖之可也;
46與其具雙足而被投于獄中不滅之火、孰若跛躄而入永生之為愈乎。9:46 通俗拉丁本與Martini, Crampon等譯本、有「在彼則其蟲不死」一語。其他譯本多缺之。
47倘爾目陷爾於罪、抉之可也;寧具隻眼而進天主之國、莫使具雙目而被拋于火獄;
48在彼則其虫不死、而其火不滅。9:48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六十六章第二十四節。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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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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