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羊的比喻
(太18.12–14)
3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
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其中的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留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
5找到了,他就歡歡喜喜地把羊扛在肩上。
6他回到家裏,請朋友和鄰舍來,對他們說:『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我失去的羊已經找到了!』
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還大呢!」
失錢的比喻
8「同樣,哪一個婦人有十塊錢15.8「錢」:參「度量衡表」;下同。,若失落一塊,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着呢?
9找到了,她就請朋友和鄰舍來,對她們說:『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到了!』
10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 神的使者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浪子的比喻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他任意放蕩,浪費錢財。
14他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恰逢那地方有大饑荒,就窮困起來。
15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甚麼吃的。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雇工,糧食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對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於是他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擁抱着他,連連親他。
21兒子對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來吃喝慶祝;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他們就開始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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