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愛友乎、予早擬致書於爾、申論吾人所共承之救恩;今則更覺不容或緩、特馳書慰勉、極望爾等能不遺餘力、擁護當初所授於諸聖之信條。蓋此信條、一成不變;
4而比來頗有不肖之徒、混入同道之中、假我天主之洪恩、以恣其私慾、明目張膽、否認吾人之唯一真宰、唯一真主耶穌基督。此輩大逆不道、實地獄中人也。
5予茲所欲言者、無非爾所習聞素諳、第欲予爾以警惕耳。在昔主既拯斯民於埃及、厥後其中有狐疑不信者、主乃予以消滅。1:5 見戶籍紀第十四章第三十五節至第三十七節。
6更有不守本位、擅離本宅之天神、主亦永繫以鎖鍊、囚之幽獄、以待大審判日。
7再加索多馬 蛾靡拉及其周鄰諸邑、皆以放縱恣肆、褻行無恥、爰受永火之刑、用垂炯戒。1:7 見創世紀第十九章第四節至第二十五節。
8今日之醉生夢死、玷身辱體目無主宰、凌辱天神者、亦復如是、1:8 見聖伯鐸祿書二、第二章第十節。
9昔總領天神彌額爾與魔鬼奪摩西屍體也、猶且不敢擅作威福、加以無謂之凌辱、僅曰:『願主責爾』而已。
10而此輩則不然;凡彼所不知之事、未悟之理、則大加慢罵、肆無忌憚;而彼所知者、惟五官之事、沉溺其中、至死不悟、其亦何異於禽獸乎。
11哀哉此輩、既追踵該因、步其後塵;且以利忘身、而流入巴賴之歧途;又不惜與可拉並肩作亂、而自取滅亡也。1:11 見創世紀第四章第八節、及戶籍紀第二十二章及第十六章第一節至第五十節。
12在爾等愛席之上、彼必與共、惟有恣其口腹、靦然自飽、以玷爾清潔耳。此輩實同無雨之雲、為風所逐;秋後之樹、不結果實;外枯中乾、根株盡拔。
13狂浪無鄉、長吐堪羞之沫;流星離宅、永歸漆黑之淵。
14此輩之終局、亞當七世孫伊納夙已預言之矣。其言曰:
『主已偕其萬聖而來矣!
15將審判普天生靈、而處諸悖逆之罪、且按其平生之惡業謗讟、而施刑焉。』1:15 引用偽書恩諾克書(Henoch)。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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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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