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除髮為喻以表耶路撒冷因違命受諸災罰
1惟爾人子、必取利刃、薙其鬚髮、權衡輕重而分之、
2待城陷之日、必取髮三分之一、焚於邑中、以三分之一割之以刀、以三分之一散之四方、我亦襲之以刃、
3爾當以髮少許、半繫於矜、
4半投之火、焚之務盡、蓋必有火出、焚以色列全家、
5主耶和華又曰、以上皆指耶路撒冷而言、昔我置其邑民於列國中。
6我之律例法度、彼不遵從、而反作惡、較列邦尤甚、
7故主耶和華曰、因爾違逆、不遵我律例、不守我法度、較列邦尤甚、列邦有善政、亦弗恪從、
8故主耶和華曰、我必攻爾、降災於爾、使列邦目睹、
9因爾所為、深堪痛疾、我必降罰、自古迄今、至於後世、未有若此之甚。
10我降災於爾邑、使父子相食、遺民散於四方。
11主耶和華又曰、我指己而誓、因爾以可惡之物玷我聖所、故我必使人民減少、不加矜憫。
必死於饑饉亡於刃劍散於四方
Wenli Delegates'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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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委辦譯本》屬共有領域。原著192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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